[发明专利]一种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82133.5 | 申请日: | 2017-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45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黄瑛;姜倩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G06Q1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王涛 |
地址: | 10081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确定 起息日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交易报文并解析,获取所述交易报文的支付渠道、初始起息日及借贷方信息;
根据所述初始起息日判断所述交易报文是否为倒起息交易;
如果所述交易报文不是倒起息交易,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
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未命中假日,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超过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日;
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未超过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日,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和处理日期对应的预设参数确定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
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处理日期及借方起息日预设参数、贷方起息日预设参数,确定所述交易报文的借方起息日及贷方起息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交易报文为倒起息交易,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
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进一步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在所述支付渠道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在所述支付渠道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
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不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将所述交易报文送入手工修复队列,以修复所述初始起息日使其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进一步判断修复后的起息日是否在所述支付渠道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或者修复后的起息日在所述支付渠道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判断所述修复后的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但超出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初始起息日调整为实际允许的最大倒起息日,再判断所述调整后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
如果所述修复后的起息日在所述支付渠道最大允许的倒起息范围内但超出实际允许的倒起息范围,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修复后的起息日调整为实际允许的最大倒起息日,再判断所述调整后的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命中假日,包括:
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中的借方账户类型、贷方账户类型,确定所述交易报文所处的业务场景;
判断所述初始起息日是否命中所述业务场景对应的假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初始起息日命中假日,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初始起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新起息日,判断所述新起息日是否超过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日;
如果所述新起息日并未超过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日,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和处理日期对应的预设参数确定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
如果所述新起息日超过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日,将所述交易报文送入手工修复队列,以修复所述新起息日使其在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晚起息范围内,再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和处理日期对应的预设参数确定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和处理日期对应的预设参数确定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包括:
根据所述借贷方信息查询系统中与所述借贷方信息对应的处理日期预设参数,所述预设参数包括:第一预设值,第二预设值,第三预设值;
当预设参数为第一预设值时,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取值为:初始起息日-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天数;
当预设参数为第二预设值时,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取值为:初始起息日-(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早起息天数的延伸天数+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早起息天数);
当预设参数为第三预设值时,将所述交易报文的处理日期置为当前的分行营业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确定起息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初始起息日-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晚起息天数<分行营业日时,或者,当初始起息日-(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早起息天数的延伸天数+所述支付渠道允许的最早起息天数)<分行营业日时,将所述处理日期置为分行营业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8213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信贷方法、装置、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下一篇:一种村镇银行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