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184148.5 | 申请日: | 2017-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198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5 |
发明(设计)人: | 佐藤步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23/00;F21Y115/10;F21Y113/17;F21Y105/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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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射出使身体活性化的光,该发光装置具备:
一对发光模块,其中,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具有白色光源和蓝色光源,
另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具有蓝色光源;
控制部;以及
壳体,其收容一对所述发光模块,
其中,所述控制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白色光源始终点亮、使所述蓝色光源重复点亮和熄灭,
所述控制部对所述蓝色光源和所述白色光源所照射的光的照射强度进行调节,以使所述白色光源射出的光所包含的使身体活性化的光的照射强度与所述蓝色光源射出的光所包含的使身体活性化的光的照射强度之和为生物作用阈值以上,该生物作用阈值表现出使身体活性化的效果,
其中,一对所述发光模块中的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及另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被设置为以下姿势:在所述壳体内各个发光模块彼此面对,以及
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中的所述蓝色光源设置于比一方的所述发光模块中的所述白色光源靠与形成于所述壳体的开口相向的所述壳体的底部侧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复中的点亮时间的所述蓝色光源的占空比为20%以上且75%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蓝色光源重复点亮和熄灭的频率为500Hz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蓝色光源中的发光面的平均亮度与所述白色光源中的发光面的平均亮度之和为感知敏感度以下,该感知敏感度表现出人所感受到刺眼度的容许极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发光装置所照射的光的明亮度为750lx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发光装置所照射的光的明亮度为1500lx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还将使身体活性化所需的第一照射时间除以所述蓝色光源的占空比来计算第二照射时间,
所述控制部进行控制,以使所述蓝色光源和所述白色光源在所述第二照射时间的期间内照射光。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透光板,所述透光板覆盖形成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开口。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壳体,其收容所述白色光源和所述蓝色光源;以及
透光板,其覆盖形成于所述壳体的开口,
其中,所述白色光源和所述蓝色光源以朝向所述开口射出光的姿势被排列在与所述开口相向的所述壳体的底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射出随着从所述发光装置的一方去向另一方而从蓝色变化为白色的光。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射出随着从所述发光装置的一方去向另一方而从蓝色变化为白色的光。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射出随着从所述发光装置的一方去向另一方而亮度逐渐降低的光。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白色光源射出2000K以上且8000K以下的色温度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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