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喷雾防爆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92978.2 | 申请日: | 2017-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760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1 |
发明(设计)人: | 石昌盛;唐佳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
主分类号: | F27D21/00 | 分类号: | F27D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12 | 代理人: | 杨立,付倩 |
地址: | 541002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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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喷雾 防爆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矿产冶炼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喷雾防爆装置。
背景技术
冶炼炉的防爆装置通常是在管道上开口,开口处设置防爆盖,在炉内气压过高时,防爆盖冲开起到保护作用,在炉内气压正常后,手动操作使防爆盖恢复到关闭状态;但是,这种防爆装置在防爆盖打开后,不能自动复位关闭,必须人为操作才能完成,一旦操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防爆盖已经打开,及时将防爆盖关闭,将严重影响加热炉内的正常运行,所以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运行稳定,能自动闭合冶炼炉,密封性好的冶炼炉防爆装置。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喷雾防爆装置,包括拐角的管道,所述管道的一端与炉室通道相通,所述管道的另一端与排烟通道相通,所述管道上设有防爆口,所述防爆口的上端设有防爆盖,所述防爆口的两侧均设置有弹性装置,两个所述弹性装置的下端均与所述管道固定连接,所述弹性装置的上端与所述防爆盖固定连接,所述防爆口的上端边缘处设置有一圈密封圈,所述密封圈外一圈设置有第一磁圈,所述防爆盖上设置有第二磁圈,所述第二磁圈处于所述第一磁圈的对应上方;
所述管道靠近所述防爆口处套装有制冷圈,所述防爆盖上设置有压力继电器,所述制冷圈通过压力继电器与电源连接。
进一步,所述防爆口外一环设置有用于限制弹性装置偏位的限位装置,所述限位装置两侧对应弹性装置处设置有限位孔。
进一步,所述弹性装置为拉簧。
进一步,所述第一磁圈和第二磁圈均为永磁性磁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防爆盖在弹性装置的作用下,弹性装置对防爆盖始终有向下的回复力的作用,因此,在冶炼炉内压力正常的情况下,防爆盖将盖住防爆口,当冶炼炉内压力过大时,防爆盖将被冲开,起到防爆的作用,防爆盖被冲开后,由于拉簧的回复力的作用,以及第一磁圈和第二磁圈的相互吸引力作用下,防爆盖将会自动盖合,克服了因防爆盖不能及时盖合而影响炉内正常运行的弊端,第一磁圈和第二磁圈的相互吸引,使得防爆盖和防爆口闭合不易错位;喷雾器向所述防爆盖处喷雾,对防爆盖处进行降温,降低防爆盖爆开概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喷雾防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防爆口的俯视图;
图3为防爆盖的仰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管道,2、防爆口,3、防爆盖,4、弹性装置,5、密封圈,6、第一磁圈,7、第二磁圈,8、限位装置,9、限位孔,10、喷雾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至3所示,一种喷雾防爆装置,包括拐角的管道1,所述管道1的一端与炉室通道相通,所述管道1的另一端与排烟通道相通,所述管道1上设有防爆口2,所述防爆口2的上端设有防爆盖3,所述防爆口2的两侧均设置有弹性装置4,两个所述弹性装置4的下端均与所述管道1固定连接,所述弹性装置4的上端与所述防爆盖3固定连接,所述防爆口3的上端边缘处设置有一圈密封圈5,所述密封圈5外一圈设置有第一磁圈6,所述防爆盖3上设置有第二磁圈7,所述第二磁圈7处于所述第一磁圈6的对应上方;
所述管道1上设置有喷雾器10,所述喷雾器10向所述防爆盖3处喷雾。
所述防爆口2外一环设置有用于限制弹性装置4偏位的限位装置8,所述限位装置8两侧对应弹性装置4处设置有限位孔9。
所述弹性装置4为拉簧。
所述第一磁圈6和第二磁圈7均为永磁性磁铁。
本装置的工作原理:防爆盖3在弹性装置4的作用下,弹性装置4对防爆盖3始终有向下的回复力的作用,因此,在冶炼炉内压力正常的情况下,防爆盖3将盖住防爆口2,当冶炼炉内压力过大时,防爆盖3将被冲开,起到防爆的作用,防爆盖3被冲开后,由于弹性装置4的回复力的作用,以及第一磁圈6和第二磁圈7的相互吸引力作用下,防爆盖3将会自动盖合,克服了因防爆盖3不能及时盖合而影响炉内正常运行的弊端,第一磁圈6和第二磁圈7的相互吸引,使得防爆盖3和防爆口2闭合不易错位;喷雾器10向所述防爆盖3处喷雾,对防爆盖3处进行降温,降低防爆盖3爆开概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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