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10084.1 | 申请日: | 201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805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曾原明;屈蒙蒙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和县亚美达塑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91/00 | 分类号: | C08L91/00;C08L23/08;C08L63/00;C08L45/00;C08L61/24;C08L23/06;C08K5/17;C08K3/28 |
代理公司: | 合肥广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4129 | 代理人: | 李显锋 |
地址: | 236600 安徽省阜阳市太***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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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pe 废弃 塑料 回收 利用 改性 | ||
1.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质组成:
14~18份聚乙烯-马来酸酐、10~15份环氧树脂、4~7份萜烯树脂、3~5份脲醛树脂、20~25份环氧大豆油、7~10份三乙醇胺、8~12份硅烷偶联剂、1~3份稀土硝酸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质组成:
16~18份聚乙烯-马来酸酐、13~15份环氧树脂、6~7份萜烯树脂、4~5份脲醛树脂、23~25份环氧大豆油、9~10份三乙醇胺、10~12份硅烷偶联剂、2~3份稀土硝酸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质组成:
16份聚乙烯-马来酸酐、13份环氧树脂、6份萜烯树脂、4份脲醛树脂、23份环氧大豆油、9份三乙醇胺、10份硅烷偶联剂、2份稀土硝酸盐。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硅烷偶联剂为硅烷偶联剂kh550、硅烷偶联剂kh560、硅烷偶联剂kh570中的任意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PE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稀土硝酸盐为硝酸镧、硝酸铈、硝酸镱中的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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