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25318.X | 申请日: | 2017-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57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4 |
发明(设计)人: | 王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固恒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1220 | 代理人: | 王记明 |
地址: | 4000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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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自动 降落 辅助 引导 系统 | ||
1.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包括与无人机四旋翼无人机和带有停机坪的机库,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上设置有与无人机飞控系统连接的DSP,所述DSP上还连接有设置在无人机底部镜头垂直水平面向下的摄像头组和近场信号接收装置,所述停机坪上设置有与摄像头组匹配的标识图像和与近场信号接收装置匹配的近场信号发送装置;
飞控系统:接收DSP发送水平偏差参数,根据水平偏差参数控制无人机飞行;
DSP:接收近场信号接收装置发送的触发信号,处理后发送开启信号到摄像头组;接收摄像头组发送的标识图像数据,处理后生成无人机与标识图像的水平偏差参数;
摄像头组:接收DSP发送的开启信号开始工作,开始工作后向地面拍摄生成标识图像参数发送到DSP;
近场信号接收装置:检测无人机周围是否存在近场信号,当检测到近场信号时,发送触发信号到DSP;
近场信号发送装置:向外发送近场通信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图像采用在白色的停机坪中心设置黑色的“十”字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组为四个分别设置在无人机四个旋翼下的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信号接收装置上还连接有现场控制器,所述现场控制器上还连接有通信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自动降落辅助引导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控制器上还连接有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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