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场角测试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40834.X | 申请日: | 201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623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30 |
发明(设计)人: | 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7/00 | 分类号: | H04N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滕一斌 |
地址: | 10001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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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场 测试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将图像获取装置置于影像输出设备的设定观察点,并将网格线装置置于所述图像获取装置之前设定距离处,所述网格线装置的与所述图像获取装置相对的一侧面设有网格图形;
控制影像输出设备输出测试图形,所述影像输出设备是指输出影像不在物理成像屏上成像的影像输出设备;
移动网格线装置,保持网格线装置与图像获取装置的间距不变并使得所述网格图形的中心线和影像输出设备输出的测试图形的中心线重合;
采用所述图像获取装置对所述网格图形和所述测试图形进行拍摄;
根据拍摄到的图像中测试图形与网格图形的关系确定所述影像输出设备的视场角,包括:
根据拍摄到的图像确定所述测试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
根据所述设定距离以及所述测试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确定所述影像输出设备的视场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格图形为等角度网格图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格图形上设有刻度值,所述刻度值用于指示所述网格图形中每根线条对应的视场角的大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格图形为白底黑线或黑底白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格图形上设有网格中心线,所述网格中心线包括水平中心线和竖直中心线,所述网格中心线的颜色与所述网格图形的颜色不同。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试图形包括外框和设置在所述外框内部的十字中心线,所述十字中心线包括水平中心线和竖直中心线,所述外框位于所述十字中心线的水平中心线两侧的部分到所述十字中心线的水平中心线的最大距离相等,所述外框位于所述十字中心线的竖直中心线两侧的部分到所述十字中心线的竖直中心线的最大距离相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中心线的颜色与所述网格图形和所述网格中心线的颜色均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拍摄到的图像确定测试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包括:
分别确定所述图像中网格图形的长度和宽度以及所述图像中测试图形的长度和宽度;
确定所述图像中的网格图形对应的网格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
根据所述图像中网格图形的长度和宽度、所述图像中测试图形的长度和宽度以及所述图像中的网格图形对应的网格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确定所述测试图形的实际长度和实际宽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输出设备的视场角包括水平视场角和垂直视场角,所述水平视场角和所述垂直视场角分别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FOV水平=arctan(C/S);
FOV垂直=arctan(D/S);
其中,FOV水平为影像输出设备的水平视场角,FOV垂直为影像输出设备的垂直视场角,C为测试图形的实际长度,D为测试图形的实际宽度,S为所述设定距离。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距离为5~20米。
11.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获取装置为电荷耦合元件照相机、复眼摄像头或者集成成像相机。
12.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视场角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输出设备包括抬头显示器或全息影像输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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