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及路灯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92742.6 | 申请日: | 2017-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03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8 |
发明(设计)人: | 刘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G09F23/00;H04N7/18;H04N21/414;H04N21/81;G06Q30/02;F21V3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容慧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87 | 代理人: | 于晓菁 |
地址: | 200233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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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广告牌 广告信息 路灯 第一数据 监控设备 广告播放 控制显示 匹配成功 设备显示 实时检测 显示设备 信息转换 自动投放 代理 匹配 画像 应用 存储 发送 输出 广告 | ||
1.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设备;
显示设备;
智能画像应用,将所述监控设备获取的信息转换成第一数据;
智能合约代理,存储了智能合约,将所述第一数据进行处理得到符合所述智能合约输入的第二数据,并将所述第二数据与所述智能合约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将事先约定的广告信息输出;以及,
广告播放应用,接收所述智能合约代理发送的所述广告信息,并控制所述显示设备显示所述广告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用于记录、汇总和保存与所述智能合约匹配成功的所述第一数据及所述智能合约代理操作过程产生的第三数据后形成第四数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画像应用包括显示界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大数据处理系统,所述大数据处理系统从所述区块链系统读取所述第四数据,并将所述第四数据进行分析然后传输至所述智能画像应用的所述显示界面。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四数据均包括结构化数据。
6.如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四数据均包括人流数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包括时间、人物性别和人物年龄;所述第四数据包括时间、人物性别、人物年龄和广告商信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播放应用包括审查模块,所述广告信息配合所述审查模块进行广告审核。
9.一种路灯,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的基于智能合约的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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