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二维码实现数字电视用户选购节目及采集数据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95928.7 | 申请日: | 2017-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555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0 |
发明(设计)人: | 文艺;白慧生;杨磊;吴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睿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2 | 分类号: | H04N21/472;H04N21/4627;H04N21/41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刘兴亮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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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二维码 实现 数字电视 用户 选购 节目 采集 数据 方法 | ||
1.一种通过二维码实现数字电视用户选购节目及采集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生成二维码
二维码包括机顶盒自身的设备信息、用户观看行为信息以及加密信息;
步骤二、二维码显示
通过机顶盒菜单调出二维码在电视机屏幕上显示,或者机顶盒定期弹出二维码在电视机屏幕上显示;
步骤三、二维码扫描上传
用户通过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并利用手机app将二维码传输到管理端;
步骤四、识别二维码
管理端识别二维码的信息,并根据识别到的二维码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或者进入选购节目流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过二维码实现数字电视用户选购节目及采集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用户进入选购节目流程时,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4.1管理端的SMS系统根据二维码中的设备信息查询出用户信息及设备当前订购的产品包状态,同时查询出可以购买的产品列表返回给APP;
步骤4.2APP展现用户的当前信息及可以选购的产品;
步骤4.3用户选购或者续费产品包,向SMS创建订单;
步骤4.4用户通过第三方支持平台对订单进行支付;
步骤4.5SMS后台收到第三方支持平台的响应;
步骤4.6SMS根据订单信息为当前设备增加对应的授权;
步骤4.7手机APP可以通过查询查看订单状态及订购后的授权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过二维码实现数字电视用户选购节目及采集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用户观看行为信息包括用户收看节目的时间点及时长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通过二维码实现数字电视用户选购节目及采集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用户观看行为信息具体包括:机顶盒记录统计每天观看节目时长最长的10个节目,单次观看低于5分钟不进行统计,以两个月为期进行滚动存储,并进行压缩;按节目表和时间表进行压缩,当压缩后数据大于1K时增大统计粒度,比如按两天为一个单位统计,直到数据小于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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