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尾参除草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02248.3 | 申请日: | 201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69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王九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九文 |
主分类号: | A01N65/06 | 分类号: | A01N65/06;A01N65/08;A01N57/20;A01N45/00;A01N43/12;A01P13/00;A01P3/00;A01P21/00 |
代理公司: | 张家界市慧诚商标专利事务所43209 | 代理人: | 高红旺 |
地址: | 427000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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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剂 | ||
1.一种尾参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主要由黑木酚和草甘膦组成,黑木酚和草甘膦的质量百分比为:黑木酚5-15%和草甘膦85-95%,所述黑木酚是由包括黑山木或可可树在内的植物经醇提取所得的提取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参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黑木酚和草甘膦的质量百分比为:黑木酚10%和草甘膦9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参除草剂,其特征在于,还含有赤霉素,赤霉素的添加量不超过黑木酚和草甘膦总质量的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参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黑木粉的提取方法是,将黑杉木或可可树木屑干燥,将木屑浸入甲醇中,在常温下提取2-5小时,过滤,减压浓缩,干燥即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尾参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温度为50℃,甲醇浓度为分析纯。
6.如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尾参除草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按尾参除草剂:水=300g:25kg配比制成药液,先在尾参未出苗前喷施一次;然后在尾参出苗后苗高20cm左右时喷施一次,此次喷施使药液喷于尾参苗下部,少上叶面;最后在5-6月普遍喷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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