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311381.5 | 申请日: | 2013-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768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7 |
发明(设计)人: | 杉田尚基;弦本隆志;佐藤善记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H04N13/332;H04N13/398;H04N13/383;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高巍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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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视频 显示装置 | ||
根据示意性实施例,提供头戴式显示器、用于控制头戴式显示器的方法和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介质。该头戴式显示器包括:所述头戴式显示器,其可操作为在根据显示部分外部的物体的位置所确定的位置处在所述显示部分上显示指示。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3年6月6日、申请号为201310222775.9、发明名称为“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其安装到用户的头部以便在视频的观看时利用。更具体地,本公开涉及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其直接覆盖用户的右眼和左眼以向用户给出浸入式感觉。
背景技术
已知存在一种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其安装到用户的头部以便在视频观看时利用。一般情况下,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具有与用户的右眼和左眼对应的视频显示部分,并且配置为使得可以通过与耳机一起使用头戴式视频控制显示设备来控制视觉和听觉两者。另外,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也可以在用户的右眼和左眼上显示不同的视频。因此,当在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中显示其中在用户的左眼和右眼中存在视差的图像时,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可以呈现出三维视频。
例如,由液晶元件、有机电致发光(EL)元件等构成的高清晰度显示面板用在用于用户的右眼和左眼的显示部分的每一个中。如果配置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使得当安装到用户的头部时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伴随有遮光特性并且还直接覆盖用户的右眼和左眼,则对于用户在观看视频的阶段中增加浸入式感觉。另外,如果由通过其投影所显示的图像的光学透镜设置合适的视场角并由耳机重建多声道,则可以重建好像在电影院中的进行观看的真实感受。
许多头戴式视频显示设备连接到诸如DVD播放器和蓝光光盘(BD)播放器之类的AV再现设备并且随后用于欣赏内容。这种技术例如在日本专利特开2005-86328号中描述。在此,在观看阶段,用户需要发出诸如耳机的第二音量的增加/减少、内容再现的开始、停止、快进或快退之类的指令给装置。
例如,提出了关于控制器与之连接的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器例如包括菜单按钮、向上按钮和向下按钮、音量拨盘等。在这种情况下,菜单按钮用于实施菜单的显示以及所选的(多个)项的决定。向上按钮和向下按钮用于移动所关注的菜单项。此外,音量拨盘用于调节声音量。关于这样提议的技术例如在日本专利特开2001-133724号中描述。然而,在“浸入式”显示装置(以其直接覆盖用户的眼睛)的情况下,需要在眼罩状态下通过控制器实施按钮操控。也就是说,观看内容的用户不能确认按钮的位置,并且因此需要通过触摸来实施操控。其结果是,可能设备由于按钮等的错误按压而经历不正确操控。
另外,提出了关于在操控部分使用触摸传感器的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关于这样提议的技术例如在日本专利特开Hei 11-174987和2007-310599号中描述。然而,在两种技术的任何一种中,因为触摸传感器布置在头部侧面的耳机部分中,所以在眼罩状态下实施的操控存在麻烦。在眼罩状态下的用户需要实施具有至少两个步骤的操作:首先,通过触摸选择在触摸传感器上的目标;并且随后实施操控,而这导致很差的可操作性。另外,考虑如下:两种视频显示装置的任一种都具有右和左的非对称结构,其中,触摸传感器在用户的右和左耳的仅一个耳侧布置,并且因此显示装置的右和左重量变得彼此不等。其结果是,担心当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安装到用户的头部时,不自然的负重施加到用户的头部的右和左侧的任一侧并且因此在其上施加过度的负担。
此外,还已知如下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其上通过使用在屏显示(OSD)技术显示菜单和操控按钮(以其进行视频和声音的调节以及其他输入操控)的指南视频以叠加在原始视频上。此类头戴式视频显示装置例如在日本专利特开2003-98471号中描述。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用户需要使得指南视频和实际操控按钮的布置彼此对应。也就是说,存在以下事实:用户需要在眼罩状态下操控按钮和用于调节的开关。其结果是,认为对于用户实施操控是困难的。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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