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62602.1 | 申请日: | 2017-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32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5 |
发明(设计)人: | 郭道宏;郑权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涛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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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像光束 光阀 透镜 光学镜头 显示器 光栏 依序排列 主动表面 光程差 解析度 视场角 重量轻 波长 视角 | ||
1.一种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包括光学镜头以及光阀,
所述光学镜头包括:
从出光侧往入光侧依序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及第三透镜;
所述光阀设置于所述入光侧,所述光阀提供影像光束,其中所述影像光束包括至少一色光,所述光学镜头用于接收所述影像光束,且所述影像光束在所述出光侧形成光栏,所述光栏具有所述影像光束的光束缩束的最小截面积,以及在所述光阀的主动表面上所述影像光束具有OPD的范围是-2.0λ<OPD<2.0λ,其中OPD为在各视场角的光程差,λ为各色光的波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符合0.3<B/D<2.5,其中B为所述光学镜头的镜头总长,且D为所述光学镜头中最大透镜的通光口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符合0.1<A/B<3.5,其中A为所述光栏与所述光学镜头在光轴上的距离,且B为所述光学镜头的镜头总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符合2<(A+C)×FOV/(B×D)<30,其中A为所述光栏与所述光学镜头在光轴上的距离,B为所述光学镜头的镜头总长,C为所述光学镜头与所述光阀在光轴上的距离,D为所述光学镜头中最大透镜的通光口径,且FOV为所述光学镜头的视场角。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符合E/F<1,其中所述光栏的形状为圆形,E是所述光栏的直径,且所述光阀是矩形或方形,F是所述光阀的对角线的长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视场角为40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及所述第三透镜的屈光度依序为正、负及正。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为双凸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双凹透镜,且所述第三透镜为双凸透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及所述第三透镜为塑胶非球面透镜。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及所述第三透镜为玻璃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塑胶非球面透镜。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还包括第四透镜,位在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光阀之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及所述第四透镜的屈光度依序为负、正、负及正。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为凸凹透镜且具有朝向所述入光侧的凸面,所述第二透镜为双凸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凸凹透镜且具有朝向所述出光侧的凸面,且所述第四透镜为双凸透镜。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及所述第四透镜为塑胶非球面透镜。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阀的主动表面上,所述影像光束具有OPD的范围是-1.5λ<OPD<1.5λ,其中OPD为在各视场角的光程差,λ为各色光的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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