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摄像头资源的方法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96066.7 | 申请日: | 201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04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9 |
发明(设计)人: | 范炜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新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5/08 | 分类号: | G07C5/08;H04N5/765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王奎宇;甘章乖 |
地址: | 201700 上海市青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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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制 共享 共享管理 视频模块 视频片段 文件存储模块 视频数据 摄像头 视频获取 占用 摄像头拍摄 行车记录仪 内存带宽 内存容量 视频帧 减小 逐段 带宽 视频 发送 压缩 保证 | ||
1.一种共享摄像头资源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
摄像头拍摄视频;
录像模块把所述拍摄的视频分段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待共享视频模块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视频获取请求;
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
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的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视频分段发给待共享视频模块之后,还包括:
待共享视频模块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撤销请求;
所述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撤销请求,停止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并停止向所述共享视频模块发送复制的视频片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录像模块把视频分段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包括:
录像模块把视频分段并进行压缩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包括:
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压缩后的视频片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的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包括:
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的压缩后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6.一种共享摄像头资源的设备,其中,该设备包括:
摄像头,用于拍摄视频;
录像模块,用于把所述拍摄的视频分段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待共享视频模块,用于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视频获取请求;
共享管理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并将复制的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视频分段发给待共享视频模块之后,还包括:
待共享视频模块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撤销请求;
所述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撤销请求,停止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并停止向所述共享视频模块发送复制的视频片段。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录像模块,用于把视频分段并进行压缩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共享管理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压缩后的视频片段。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共享管理模块,用于将复制的压缩后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11.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其中,该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该处理器:
摄像头拍摄视频;
录像模块把所述拍摄的视频分段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待共享视频模块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视频获取请求;
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
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的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12.一种计算机设备,其中,包括:
处理器;以及
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
摄像头拍摄视频;
录像模块把所述拍摄的视频分段后存储到文件存储模块中;
待共享视频模块向摄像头共享管理模块发送视频获取请求;
共享管理模块基于所述视频获取请求从所述文件存储模块复制视频片段;
共享管理模块将复制的视频片段发送给待共享视频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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