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销售系统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711407670.5 申请日: 2017-12-22
公开(公告)号: CN108122160A 公开(公告)日: 2018-06-05
发明(设计)人: 小岛豪;小岛真一 申请(专利权)人: 株式会社妃颐思
主分类号: G06Q30/06 分类号: G06Q30/06
代理公司: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04 代理人: 郁旦蓉
地址: 日本国大阪*** 国省代码: 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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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消费者终端 管理装置 通信部 商品销售系统 画面存储部 输入显示 终端 存储部 商品信息存储 订单生成 订单信息 发货通知 个人信息 会员信息 通信连接 计费部 识别码 检索 推销 制造
【说明书】:

发明提供了一种商品销售系统,包括:制造商管理装置,由商品的制造商持有;至少一个实体店终端,由与制造商签订合约并推销商品给消费者的实体店持有,具有相应的实体店识别码;以及至少一个消费者终端,由成为了实体店会员并且具有个人信息的消费者持有,其中,实体店终端和消费者终端分别与制造商管理装置相通信连接,制造商管理装置具有会员信息存储部、检索判断部、商品信息存储部、订单生成部、计费部、订单信息存储部、发货通知部以及制造侧通信部,实体店终端具有店侧画面存储部、店侧输入显示部以及店侧通信部,消费者终端具有消费侧画面存储部、消费侧输入显示部以及消费侧通信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具体涉及一种商品销售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销售模式包括现款现货模式和代销模式。

在现款现货模式下,实体店不仅需要支付大量费用购入大量货物,而且在购入货物后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监管。一旦发生货物滞销,货物产生积压,就会导致损失以及其他风险。不仅如此,针对某些需要冷藏保鲜的商品,实体店还需要投入额外的钱款以保证相应的冷链。

代销模式是实体店从制造商处获取货物,并代为销售他们的货物,待实体店从消费者处收取货款后,实体店再与制造商结算。但这种模式下,由于实体店与制造商的钱款是在一定的时间后才进行结算,因此即使制造商交付货物也不一定能及时回收货款。故而在这种模式下,制造商的负担极大,一旦销售发生异常情况或是制造商扩大实体店的签约量,都会影响制造商正常的生产经营。

此外,无论哪种销售模式,消费者都是从实体店处购买货物,只要实体店购进假货,那么消费者就会购买到假货,进而对制造商的信誉造成损失。

另外,实体店由于货物积压或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极容易导致货物价格的不统一,致使市场中的价格混乱,造成商品无利润,从而使得制造商遭受极大损失。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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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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