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08587.X | 申请日: | 201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11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李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青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25;H04N7/18;A01M29/34;A01M1/04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51230 | 代理人: | 李小金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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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补光 飞虫 录像 设备 | ||
1.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录像机主体,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设有录像镜头,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上部设有向前方延伸的延伸板,所述延伸板末端接有补光灯,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下部设有吹气座,所述吹气座上设有朝向录像镜头的吹气嘴,所述吹气座通过输气管与抽气机的输出端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气机的输入端通过进气管与空气过滤器的出口连通,所述空气过滤器的机体上设有用于空气进出的入口和出口,入口和出口的连通通道内设有滤尘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尘网为棉纱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向上倾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为诱虫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靠近录像镜头的一面设有反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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