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42774.X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79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杨保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锐创广告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9/22 | 分类号: | G09F19/22;B66B11/02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画架 光伏电源 观察窗 轿厢 井道 支架 电梯广告系统 电梯本体 显示设备 电线管 电梯 太阳能电池板 播放广告 电气连接 电梯井道 动态播放 动态视频 广告播放 轿厢内部 接触不良 透光材料 蓄能电池 敷设 轿厢门 井道壁 电控 百叶 侧壁 广告 | ||
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包含电梯本体、井道画架和光伏电源;电梯本体包含轿厢外壳和轿厢门,轿厢外壳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观察窗,观察窗朝向轿厢内部的一侧设有电控百叶;井道画架设置在电梯井道的井道壁上,井道画架包含画架支架和静态画幕,静态画幕采用透光材料,静态画幕安装在画架支架朝向观察窗的一侧,画架支架上设置有LED灯带和电线管,电线管内敷设导线;光伏电源包含太阳能电池板和蓄能电池;LED灯带经所述导线与所述光伏电源电气连接。本发明可以在电梯的轿厢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而不需要另外设置专门的显示设备,避免了现有技术中设置的用于播放广告的动态视频显示设备因电梯的振动而发生接触不良对广告播放造成的不良影响。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广告设计与制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梯广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宣传的手段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近年来,逐渐出现了电梯内的广告,这些广告往往是静态的,不利于人们更加深入形象的对所宣传的产品进行了解。某些电梯内设置了平板电视等显示装置,可以实现视频广告的动态播放,然而由于电梯轿厢内空间狭小,显示装置往往只能设置在电梯的一个面上,且电梯是运动部件,在日常的运行中时常会发生振动,造成显示装置与电源的连接发生接触不良,影响显示装置的正常工作和广告内容的正常播放。
视觉暂留现象是光对视网膜所产生的视觉在光停止作用后,仍保留一段时间的现象。原因是由视神经的反应速度造成的。是动画、电影等视觉媒体形成和传播的根据。视觉实际上是靠眼睛的晶状体成像,感光细胞感光,并且将光信号转换为神经电流,传回大脑引起人体视觉。感光细胞的感光是靠一些感光色素,感光色素的形成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就形成了视觉暂停的机理。
由于上述缺陷,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可以播放动态的广告视频,不需在电梯轿厢内安装专门的需要电气连接的显示装置的广告电梯系统。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提出一种可以播放动态的广告视频,不需在电梯轿厢内安装专门的需要电气连接的显示装置的利用视觉暂留现象的广告电梯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电梯广告系统,包含电梯本体、井道画架和光伏电源;所述电梯本体包含轿厢外壳和轿厢门,所述轿厢外壳的至少一个侧壁上设有观察窗,所述观察窗朝向轿厢内部的一侧设有电控百叶;所述井道画架设置在电梯井道的井道壁上,所述井道画架包含画架支架和静态画幕,所述静态画幕采用透光材料,所述静态画幕安装在画架支架朝向观察窗的一侧,所述画架支架上设置有LED灯带和电线管,所述电线管内敷设导线;所述光伏电源包含太阳能电池板和蓄能电池;所述LED灯带经所述导线与所述光伏电源电气连接。
优选的,所述观察窗的材料采用钢化玻璃 ,所述观察窗的长度为30-40厘米,宽度为25-35厘米。
优选的,所述观察窗底边距电梯轿厢底部平面的高度为1.9-2米。
优选的,所述画架支架的材料采用铝合金。
优选的,所述轿厢外壳和轿厢门12的材料采用不锈钢。
优选的,所述轿厢外壳为一个长方体,长度为1.1-1.9米,宽度为1.4-1.7米,高度为2.2-2.5米。
本发明决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达到了以下有益效果 :
1.本发明可以在电梯的轿厢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而不需要另外设置专门的显示设备,避免了现有技术中设置的用于播放广告的动态视频显示设备因电梯的振动而发生接触不良对广告播放造成的不良影响。
2.本发明可以实现在电梯轿厢内除轿厢门以为的三个侧壁上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扩大了广告的播放面积,且无需占用电梯轿厢的内部空间。
3.本发明可以通过调整观察窗上电控百叶的关合状态,保证电梯在上行和下行时都可以按照正确的顺序实现广告的动态播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锐创广告有限公司,未经苏州锐创广告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42774.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城市设计的数字化沙盘系统
- 下一篇:一种氢气球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