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46354.9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75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景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摩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罗朗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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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路组件 显示屏 头戴式显示设备 目标位置 出射光 头戴式 支架 外部 显示屏设置 显示屏位置 用户视场 支架固定 透光性 预设 反射 遮挡 照射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所述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头戴式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设备还包括外部支架、显示屏和光路组件;所述光路组件具有透光性;
所述外部支架固定设置在所述头戴式外壳上,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外部支架上,所述显示屏的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在预设的阈值范围内,所述光路组件设置在所述显示屏下方;
所述显示屏的出射光经过所述光路组件照射至目标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路组件包括分束片和反射镜;
所述出射光经过所述分束片反射至所述反射镜;
所述反射镜用于将所述出射光反射至所述目标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0°,所述分束片分别与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反射镜成45°夹角,所述反射镜与所述显示屏互相垂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为曲面镜,所述反射镜的焦点与所述目标位置重合。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为椭圆偏振光,所述椭圆偏振光包括S偏振光;
所述S偏振光经过所述分束片反射至所述反射镜;
所述反射镜将所述S偏振光转换为P偏振光并反射至所述分束片;
所述P偏振光经过所述分束片透射至所述目标位置。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包括TAC基材,所述TAC基材的表面由内向外依次贴附QWP膜和第一APF偏振膜,所述分束片的表面贴附第二APF偏振膜。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APF偏振膜的透光轴和所述第二APF偏振膜的透光轴互相垂直;
所述第二APF偏振膜的透光轴沿所述分束片的长边方向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设备还包括外接接口,所述外接接口的一端与所述显示屏连接;
所述外接接口的另一端用于与外接设备连接,并获取所述外接设备上的图像数据;
所述显示屏用于显示所述图像数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两个。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支架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
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上支架上,所述光学组件设置在所述上支架和所述下支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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