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连接管理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70006.5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923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8 |
发明(设计)人: | 潘广浩;关春天;马学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50 | 分类号: | G06F9/5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徐丽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 管理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连接管理方法和系统,涉及物联网的技术领域,应用于物联网中用户端,方法包括:获取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根据用户端的连接能力,确定用户端的连接通道总数;将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划分为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短期连接应用终端;根据连接通道总数,确定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短期连接应用终端分别所使用的连接通道的个数;将长期连接应用终端通过对应的连接通道与用户端固定连接,并将短期连接应用终端通过对应的连接通道与用户端动态连接。在不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限制用户端的接入应用终端的数量的问题,即便在连接通道总数大于待管理应用终端时,也能够起到节省用户端内存等资源的作用,提升系统流畅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连接管理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物联网的不断发展,设备联网的不断普及,单个用户集中管理访问的设备数量也越来越多。这种现象在视频监控这种存在中央管理的场合尤为明显,一个云账号下的设备就可能达到上千台,当PC端或者手机用户端连接云平台,登录云账号后,这时均会有相应的PC端或者手机客户端与上千台设备进行连接。
然而,像摄像机这种功能较丰富的,且对服务器性能资源压力较大的设备,会占用用户端侧大量的内存和带宽,并且随着用户下的设备量增加,用户端建立连接所消耗的网络、CPU资源也成比例的增加,这使得在用户在连接设备量大的情况下,导致操作流畅度、系统稳定性下降,用户体验成比例下降。另外,如果用户端运行在较差的硬件环境中时(比如老款手机、PC),问题更加明显。所以,为了保障用户体验,各厂家往往会采用限制设备接入数量的做法。即在产品规格中,明确说明云平台仅允许接入多少设备;或者在用户端上作限制,对于超过规定数量的设备,无法进行业务操作。这样一方面减弱了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无法确保用户端在所有硬件下都能达到所承诺的接入数量。
另外,还可以采用服务上云,即:将所有信息保存在云平台,用户端直接与云端进行交互,这样用户端只需与云平台进行通信,资源消耗不会随着设备数量增长而成比例增长。然而,这种方式使得所有信息均保存在云端,会使得云服务的带宽、存储资源需求量急剧增加,从而增加运营成本,同时,业务实时性降低,即设备侧的信息均经过服务器,不能使用户能够及时获取。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连接管理方法和系统,在不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限制用户端的接入应用终端的数量的问题,并且在连接通道总数大于待管理应用终端时,能够节省用户端的内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连接管理方法,应用于物联网中用户端,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根据用户端的连接能力,确定用户端的连接通道总数;将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划分为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短期连接应用终端;根据连接通道总数,确定所述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所述短期连接应用终端分别所使用的连接通道的个数;将所述长期连接应用终端通过对应的连接通道与所述用户端固定连接,并将所述短期连接应用终端通过对应的连接通道与所述用户端动态连接。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将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划分为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短期连接应用终端,包括:根据所述用户端对每个待管理应用终端的访问程度,对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进行优先级排序,获得优先级队列;根据所述优先级队列,将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划分长期连接应用终端和短期连接应用终端。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端对所述应用终端的访问程度,对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进行优先级排序,获得优先级队列,包括:设定影响用户终端连接的因子;根据所述因子,确定每个待管理应用终端的因子值;根据因子对待管理应用终端的影响力大小,确定所述因子的权重;根据所述因子值和所述权重,获得待管理应用终端的访问程度;根据所述访问程度,对所述多个待管理应用终端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获得优先级队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70006.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