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甲氧咪草烟的除草剂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89050.0 | 申请日: | 2017-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48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发明(设计)人: | 徐家俊;吴艳芳;徐磊;张敏;李晓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0 | 分类号: | A01N43/50;A01N43/80;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6600 山东省滨***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剂组合物 甲氧咪草烟 大豆田杂草 吡草 大豆 可分散油悬浮剂 有效成分用量 除草剂 复配除草剂 可湿性粉剂 水分散粒剂 后茬作物 悬浮剂 重量比 防效 乳油 制备 杂草 安全 | ||
1.一种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包含砜吡草唑和甲氧咪草烟两种活性成分,两活性成分重量比为:砜吡草唑:甲氧咪草烟=7:50-17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砜吡草唑:甲氧咪草烟=7:30-105: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砜吡草唑:甲氧咪草烟=7:10-35: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砜吡草唑:甲氧咪草烟=7:6-2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重量比为:砜吡草唑:甲氧咪草烟=7:2。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在除草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含量为5-8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是农业上允许的任一种剂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8905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