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43173.0 | 申请日: | 2017-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301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曹文波;张文锐;魏凌敏;舒志强;唐武才;李启仁;李文龙;郎志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未名鼎和环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8 | 分类号: | F23G5/08;F23G5/16;F23G5/44;F23G5/04;F23G5/46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4119 | 代理人: | 屈科辉,傅磊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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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二级 垃圾 焚烧 处理 系统 | ||
1.一种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炉体(1)、辅助炉体(2)、送料装置、加热装置;
主炉体(1)内设有用于垃圾焚烧的第一炉腔,所述第一炉腔顶部设有第一垃圾进口、第一尾气出口,所述第一炉腔底部设有第一排渣口、第一空气进气口,所述第一炉腔侧壁设有废气进气口和废气出气口;
加热装置包括辅助加热管(31)和辅助加热机构(32),辅助加热管(31)位于所述第一炉腔内且辅助加热管(31)两端分别与废气进气口和废气出气口连通,辅助加热机构(32)位于辅助加热管(31)内;
辅助炉体(2)内部设有第二炉腔和高温焚烧室(21),所述第二炉腔内设有内炉体(4),内炉体(4)和所述第二炉腔内壁之间形成尾气加热室(22),所述尾气加热室(22)侧壁设有第二尾气入口和第二尾气出口,所述第二尾气出口与废气进气口连通,内炉体(4)内部设有用于垃圾热处理的热处理室(23),所述热处理室(23)顶部设有第二垃圾进口且下部设有出料口,所述第二垃圾进口处设有炉盖,所述高温焚烧室(21)侧壁设有进料口、循环气入口和第三尾气出口且底部设有第二空气进气口、第二排渣口,所述循环气入口通过管路与第一尾气出口连通,所述第三尾气出口通过管路与第二尾气入口连通;
送料装置用于将所述出料口的物料送至所述进料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送料装置包括送料筒(51)和第一螺旋机构(52),所述出料口位于内炉体(4)底部,送料筒(51)位于内炉体(4)下方,送料筒(51)顶部设有第一开口且靠近所述高温焚烧室(21)一端设有与所述进料口连通的第二开口,第一螺旋机构(52)位于送料筒(51)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辅助加热管(31)包括外管体和位于外管体内的内管体,内管体和外管体之间形成尾气通道,辅助加热结构位于内管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通道具有围绕内管体螺旋布置的螺旋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排渣装置,排渣装置位于第一出渣口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级辅热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渣装置包括水平设置的排渣筒(61)和位于排渣筒(61)内的第二螺旋机构(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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