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44242.X | 申请日: | 2017-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301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曹文波;张文锐;魏凌敏;舒志强;唐武才;李启仁;李文龙;郎志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未名鼎和环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4 | 分类号: | F23G5/04;F23G5/16;F23G5/44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4119 | 代理人: | 屈科辉,傅磊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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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气体 缓冲区 垃圾 焚烧 系统 | ||
1.一种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焚烧炉(1)、辅助炉(2)、送料机构;
主焚烧炉(1)内设有第一腔室(51),所述第一腔室(51)顶部设有垃圾进口、第一尾气出口,所述第一腔室(51)底部设有第一排渣口、第一空气进气口,所述第一腔室(51)侧壁设有废气进气口和废气出气口,所述第一腔室(51)内设有辅助加热管(3),辅助加热管(3)两端分别与废气进气口和废气出气口连通;
辅助炉(2)内部设有第二腔室(52)、第三腔室(53),所述第二腔室(52)内设有热处理腔和包覆在所述热处理腔周围的加热腔,所述热处理腔顶部设有第二垃圾入口且底部设有第一出料口,所述加热腔侧壁设有第二尾气入口和第四尾气出口,所述第三腔室(53)内设有高温燃烧腔和排气腔,所述高温燃烧腔侧壁设有第一进料口、循环气入口和第二尾气出口且底部设有第二空气进气口、第二排渣口,所述排气腔设有第一尾气入口和第三尾气出口,所述循环气入口通过管路与第一尾气出口连通,所述第一尾气入口与第二尾气出口连通,所述第二尾气入口与所述第三尾气出口连通,所述第四尾气出口通过管路与废气进气口连通;
送料机构包括送料筒(41)和螺旋送料机构(42),送料筒(41)位于所述第二腔室(52)底部,所述送料筒(41)顶部设有第一开口且一端设有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位于第一出料口下方且所述第二开口与第一进料口连通,螺旋送料机构(42)位于送料筒(41)内用于将所述第二腔室(52)内的物料送至所述第三腔室(53)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腔内设有多个第一隔板(61),多个第一隔板(61)将所述排气腔隔成多个依次设置的子腔,所述多个子腔依次连通形成“S”型排烟通道,所述排烟通道的出气端和进气端分别与第二尾气入口和第三尾气出口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通道底部设有除尘口。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气腔内设有回气管,所述排烟通道的出气端通过回气管与第二尾气入口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螺旋送料机构(42)与送料筒(41)同轴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气体缓冲区的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送料筒(41)位于所述加热腔内,所述加热腔内设有多个第二隔板(62),多个第二隔板(62)位于送料筒(41)下方且在所述加热腔内形成“S”型的加热气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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