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灯臂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51977.5 | 申请日: | 2017-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986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德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豪利达灯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17/16 | 分类号: | F21V17/16;F21V2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骏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425 | 代理人: | 卢娟 |
地址: | 529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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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1.一种灯臂,其特征在于:包括灯臂主体和弹性装饰件;所述灯臂主体上设有卡合部;所述弹性装饰件中空,其套设在所述灯臂主体上,并通过所述卡合件卡设固定在所述灯臂主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包括卡合主体和卡合凸台;所述卡合主体一体突出环设在所述灯臂主体上;所述卡合凸台环设在所述卡合主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还包括限位凸台;所述限位凸台环设在所述卡合主体上,并与所述卡合主体并排排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台的内径大小大于所述卡合凸台的内径大小,且所述限位凸台的端面与套设在灯臂主体上的所述弹性装饰件的端面相贴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装饰件的横截面呈圆形;所述弹性装饰件设有固定端;所述固定端的内径大小大于所述卡合主体的内径大小,而小于所述卡合凸台的内径大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灯臂主体包括一体设计的支撑部和装饰固定部;所述卡合件设置在所述支撑部和装饰固定部衔接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固定部具有一定的曲度;所述装饰件具有与所述装饰固定部相匹配的曲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灯臂主体呈S型,其横截面为圆形;所述灯臂主体内部设有用于电线通道;所述电线通道贯穿所述灯臂主体的两端。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装饰件还设有自由端,所述自由端的内径大小大于所述固定端的内径大小。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装饰件外表面设有镂空的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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