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58812.0 | 申请日: | 2017-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486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9 |
发明(设计)人: | 谢炎民;梁鹏辉;景良;佟德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1/00 | 分类号: | E05B71/00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2211 | 代理人: | 李成运 |
地址: | 300120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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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碰锁 形式 防盗锁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户外租赁防盗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公共租赁自行车、租赁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的锁车结构,均是以电机等方式带动锁舌伸出缩回的方式实现锁车功能。其存在的问题是:1.需要等待锁舌伸出缩回的时间。2.在电机等得运转时间内使用者不易还车和取车。3.防水效果差,易受雨水天气影响。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以提供一种利用机械结构的碰锁功能来实现锁车防盗。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包括设于助力车辆上的锁车板、设于锁车柱上的锁车单元,
所述锁车单元包括锁板、设于锁板上的U型挂钩、F型挂钩、扭簧,所述U型挂钩、F型挂钩绕各自固定点旋转,所述扭簧配合U型挂钩使用,用于U型挂钩旋转;所述F型挂钩末端设有电磁铁,用于开锁;
所述锁车板上设有对应U型挂钩的方孔,用于固定锁车板。
进一步的,所述锁板固定在锁车柱的外壳上。
进一步的,所述U型挂钩、F型挂钩、扭簧均通过支撑柱固定在锁板上,U型挂钩左侧底部设支撑柱,F型挂钩中心设支撑柱,所述U型挂钩、F型挂钩绕各自支撑柱旋转。
进一步的,所述F型挂钩设于U型挂钩上方,F型挂钩前端与U型挂钩右顶端相扣合。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具有以下优势:在不受外力的辅助锁可以锁车;缩短了取车或还车的时间;减少了还车难的问题;增加了防水等级,不受雨水天气影响;组装方便简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锁车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锁闭合时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F型挂钩;2-U型挂钩;3-扭簧;4-锁车板;5-支撑柱;6-电磁铁;7-锁板;8-锁车桩;9-外壳;10-自行车,11-方孔。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利用碰锁形式的防盗锁车装置,包括设于助力车辆10上的锁车板4、设于锁车柱8上的锁车单元,
所述锁车单元包括锁板7、设于锁板7上的U型挂钩2、F型挂钩1、扭簧3,所述U型挂钩2、F型挂钩1绕各自固定点旋转,所述扭簧3配合U型挂钩2使用,用于U型挂钩2旋转;所述F型挂钩1末端设有电磁铁6,用于开锁;
所述锁车板4上设有对应U型挂钩2的方孔11,用于固定锁车板4。
U型挂钩2是以U型圆弧端圆心固定时,可以旋转其两个直臂出现一定的行程辅助完成锁车过程;而F型挂钩1配合U型挂钩2,在一定的行程内控制其复位达到锁闭合状态,在F型挂钩1受外力松开时U型挂钩2复位达到开锁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锁板7固定在锁车柱8的外壳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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