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顶警示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79042.8 | 申请日: | 2017-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227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发明(设计)人: | 李松景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德科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23/04;F21V21/00;B60Q9/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5 | 代理人: | 许志勇 |
地址: | 516123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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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顶 警示 | ||
1.一种车顶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第一固定底座、第二固定底座、警示灯及开关控制器;
所述底板的底端包括第一凹槽滑轨和第二凹槽滑轨,所述第二凹槽滑轨位于所述第一凹槽滑轨的一侧;
所述第一固定底座的两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凹槽滑轨和第二凹槽滑轨;
所述第二固定底座的两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凹槽滑轨和所述第二凹槽滑轨并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底座的一侧;
所述警示灯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上端;
所述第一凹槽滑轨与所述第二凹槽滑轨平行设于所述警示灯底部;
所述开关控制器设于所述警示灯的一侧;
所述警示灯包括继电器、控制模块、第一LED发光体、第二LED发光体及发声装置;
所述继电器和所述控制模块设于所述警示灯内部;
所述第一LED发光体与所述第二LED发光体设于所述警示灯内部的两端;
所述发声装置设于所述警示灯内部的中部;
所述开关控制器与所述继电器电连接;
所述继电器与所述控制模块电连接;
所述控制模块分别与所述第一LED发光体、第二LED发光体和发声装置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固定件,所述多个固定件分别穿设于所述第一固定底座和第二固定底座,且所述多个固定件的一端分别卡设于所述第一凹槽滑轨和第二凹槽滑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关控制器包括第一开关、第二开关、第三开关、第四开关、第五开关及第六开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LED发光体和所述第二LED发光体分别包括第一发光单元、第二发光单元、第三发光单元、第四发光单元、第五发光单元及第六发光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声装置包括第一发声单元、第二发声单元、第三发声单元、第四发声单元、第五发声单元及第六发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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