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合模机构尾板有效
申请号: | 201720082918.4 | 申请日: | 2017-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984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31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莆雪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5/67 | 分类号: | B29C45/6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503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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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构 | ||
1.一种合模机构尾板,包括底板(1),底板(1)的四角上设有与拉杆配合的拉杆定位孔(2),底板(1)的中心设有供油缸杆穿过的油缸定位孔(3),在油缸杆定位孔的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推力座导孔(4),在底板(1)表面的左右两端分别向上延伸有夹板(5),其特征是:夹板(5)呈下端大上端小的锥形设置,两夹板(5)相背离的一面为倾斜面,两夹板(5)相对的一面两侧朝另一夹板(5)的方向弯折形成折角面(6),折角面(6)和底板(1)的内侧面相衔接形成一整体,两夹板(5)的顶端相向延伸有耳板(7),耳板(7)上设有与第一推力座导孔(4)同轴设置的第二推力座导孔(8),底板(1)上与夹板(5)相邻的两侧面向上延伸有凸耳(9),凸耳(9)上设有用以铰接曲肘的铰接孔(10),底板(1)的一侧设有底脚(15),凸耳(9)远离底脚(15)的侧壁设有连通铰接孔(10)的注油孔(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耳板(7)的下表面和夹板(5)的侧面之间支撑有第一肋板(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夹板(5)由中间为空腔的V型支撑架(12)构成,V型支撑架(12)的内侧面设有三边分别与V型支撑架(12)两边以及底板(1)表面贴合的三角形加强筋(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凸耳(9)呈下端大上端小的锥形设置,两凸耳(9)相对的一面为倾斜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底板(1)位于凸耳(9)下方的位置设有减重腔(14),减重腔(14)从底板(1)的下表面向底板(1)上方开设。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减重腔(14)呈下端大上端小的锥形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凸耳(9)远离底脚(15)的侧壁向外延伸有凸块(17),凸块(17)中设有中空腔(18),注油孔(16)和中空腔(18)相连通,凸块(17)上还设有用以给中空腔(18)注油的锥形孔(19),锥形孔(19)靠近中空腔(18)的一端为小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合模机构尾板,其特征是:铰接孔(10)的内环面设有连通注油孔(16)的环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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