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17908.X | 申请日: | 2017-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463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30 |
发明(设计)人: | 顾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红桥区大***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持 民事案件 智慧 辅助 办案 | ||
1.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包括底座(1)、平板电脑(2)、防滑硅胶套(3)、滑轨(4)、多个螺丝(5)、两根软质腕带(6)和粘带(7),滑轨(4)通过多个螺丝(5)安装于底座(1)上表面,防滑硅胶套(3)设置于滑轨(4)的活动部上,防滑硅胶套(3)内部包覆有平板电脑(2),底座(1)两个外侧面各设置有一根软质腕带(6),两根软质腕带(6)均设置有粘带(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还包括两个限位块(8),滑轨(4)两端各设置有一个限位块(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还包括多个防滑槽(9),防滑硅胶套(3)两侧均布设置有多个防滑槽(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的底座(1)宽度为60mm—8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手持式民事案件智慧辅助办案仪的底座(1)是采用铝合金材料制作而成的底座(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联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17908.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人际关系测验生物反馈手持测试仪
- 下一篇:基于投影显示的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