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9312.1 | 申请日: | 2017-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974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张小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贝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A47F5/00;A47F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邓超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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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 体验 设备 系统 | ||
1.一种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子显示装置和商品展示架,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设置于所述商品展示架;
所述电子显示装置包括装置主体、通过登录电商平台系统以显示展示商品商品信息显示屏,以及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的扫描装置,所述显示屏和所述扫描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所述商品展示架包括底座、展示架主体、承载设置有商品标识的展示商品的承载架,以及放置虚拟现实眼镜和所述展示商品图文资料的置物架,所述展示架主体和所述置物架设置于所述底座,所述承载架设置于所述展示架主体;
所述装置主体设置于所述底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还包括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语音通信装置,所述语音通信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还包括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上部,所述扫描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下部,所述语音通信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上部且位于所述显示屏的一侧,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上部;
所述显示屏、扫描装置、摄像头和语音通信装置均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同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架主体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横杆和第二横杆,以及连接于所述第一横杆和第二横杆之间的多根立杆;
所述承载架包括套管和设置于所述套管的多根卡接杆,每根所述卡接杆开设有两个卡槽,所述两个卡槽的槽口方向相反,并且朝向所述套管的长度方向;
所述套管可旋转地套设于所述立杆,且与所述立杆一一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展示架还包括用于设置所述展示商品的展板,所述展板卡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卡接杆开设的卡槽。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杆一端设置于所述套管,另一端往垂直于所述套管长度方向的方向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为二维码,所述二维码包括购买链接二维码和虚拟现实视频链接二维码,所述扫描装置为二维码扫描仪。
9.一种商品体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以获取所述展示商品的购买链接或虚拟现实视频链接的移动终端;
存储展示商品商品信息,还用于处理订购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电商平台系统;以及
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商品体验设备;
所述移动终端和商品体验设备分别与所述电商平台系统通信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商品体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体验系统还包括于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客户服务中心;
所述客户服务中心分别与所述商品体验设备、移动终端和电商平台系统通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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