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放电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35203.0 | 申请日: | 2017-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74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9 |
发明(设计)人: | 白川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04 | 分类号: | H01J61/04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温旭,郝传鑫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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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灯 | ||
1.一种放电灯,其在稳定点灯时以10瓦特以上且30瓦特以下的功率点亮,该放电灯的特征在于,具备:
发光部,在内部具有放电空间;
密封部,其设置在所述发光部的端部;
电极,其一端设置在所述放电空间的内部,另一端设置在所述密封部的内部;
金属箔,其设置在所述密封部的内部,并且接合于所述电极的所述另一端的附近;
空隙,其设置于所述电极与所述金属箔之间,
所述放电灯满足以下公式:W/M≤0.3,
其中,W是指与所述电极的轴向正交的方向上的所述金属箔的中心与所述空隙的所述金属箔的端部侧的端部之间的距离,
M是指与所述电极的轴向正交的方向上的所述金属箔的中心与所述金属箔的端部之间的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电极的轴向上的所述金属箔的所述发光部侧的端部与所述空隙的与所述发光部侧相反一侧的端部之间的距离设为L时,所述放电灯满足以下公式:2W×L≤0.6。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属箔缠绕于所述电极。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极的粗细尺寸为0.23mm以上且0.32mm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极的粗细尺寸为0.23mm以上且0.32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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