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缓释挥发性物质的控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37477.3 | 申请日: | 2017-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071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高爱华;塞斯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M13/00 | 分类号: | A01M13/00;A01M1/02;A01M2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11321 | 代理人: | 刘向辉,王凝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挥发性 物质 控释 装置 | ||
1.一种缓释挥发性物质的控释装置,包括:主体(1)和吊挂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包括密封腔,所述密封腔的容量为0.05-15毫升,所述密封腔内灌装有挥发性物质,所述主体(1)的壁厚为0.25-1.25毫米,所述主体(1)由能够使所述挥发性物质从所述密封腔渗透到空气中的高分子聚合材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昆虫信息素、类信息素、寄主植物挥发性化合物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昆虫驱避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挥发性物质为对植物有影响的植物性挥发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外表面可涂覆有一或多种杀虫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壁厚为0.5-1.0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腔的容量为0.1-3.0毫升,所述挥发性物质包括挥发性溶剂和挥发性信息素;所述挥发性溶剂和所述挥发性信息素的比例为9:1至10000:1。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释装置还包括翼部(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翼部(3)的厚度低于所述主体(1)及所述吊挂部(2)的厚度。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控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横截面沿竖直方向逐渐变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37477.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