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57290.X | 申请日: | 2017-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14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赵旭;赵定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龙港活动房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2/74 | 分类号: | E04B2/74;E04B2/82 |
代理公司: | 重庆创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50125 | 代理人: | 宫兆斌 |
地址: | 408019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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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动房屋 固定 结构 | ||
1.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横梁(10)、下横梁(20)和墙板(30);
所述上横梁(10)的下表面设置有下凸出部(11),所述下凸出部(11)的侧面设置有第一上夹持部(12);还包括第二上夹持部(13);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螺栓连接;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共同限定开口朝向上的上夹持空间(14);
所述下横梁(20)的上表面设置有上凸出部(21),所述上凸出部(21)的侧面设置有第一下夹持部(22);还包括第二下夹持部(23);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与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螺栓连接;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与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共同限定开口朝上的下夹持空间(24);
所述墙板(30)的顶部位于所述上夹持空间(14)中;所述墙板(30)的两侧分别与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接触;所述墙板(30)的底部位于所述下夹持空间(24)中;所述墙板(30)的两侧分别与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与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接触;
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和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均由水平板以及垂直连接在水平板两侧且分布向下和向下延伸的下竖直板和上竖直板构成;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上竖直板与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的上竖直板螺栓连接;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下竖直板与所述下凸出部(11)连接;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下竖直板与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的下竖直板螺栓连接;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上竖直板与所述上凸出部(21)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上竖直板上开设有螺栓孔;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的上竖直板上开设有通孔:第一螺栓(15)贯穿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的上竖直板上的通孔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上竖直板上的螺栓孔螺纹连接;
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下竖直板上开设有螺栓孔;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的下竖直板上开设有通孔:第二螺栓(25)贯穿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的下竖直板上的通孔与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下竖直板上的螺栓孔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从上至下贯穿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的水平板的上定位螺栓(16);
还包括从下至上贯穿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的水平板的下定位螺栓(2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下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第一上密封条(17);
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上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第一下密封条(2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上夹持部(13)的下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第二上密封条(18);
所述第二下夹持部(23)的上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第二下密封条(2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房屋墙板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夹持部(12)的上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上密封板(19);
所述第一下夹持部(22)的下竖直板与所述墙板(30)之间设置有下密封板(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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