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指纹箱以及旅行套箱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75570.3 | 申请日: | 2017-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480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13 |
发明(设计)人: | 刘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越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5/04 | 分类号: | A45C5/04;A45C13/18;G07C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丁丽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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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指纹 以及 旅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指纹箱以及旅行套箱。
背景技术
行李箱,亦称旅行箱、拉杆箱,是出门时所携带用以放置物品的箱子,它是行李的其中一种类型。通常行李箱是用来放置旅途上所需要的衣物、个人护理用品及纪念品。早期的行李箱是以木材或其他重的材料制成,随着航空旅行的普及,行李箱的材料趋向更为轻便的硬塑胶或布质。大部份的型号亦附有内置小轮,可用拉杆方便拉动。近年亦有出现有4个小轮的行李箱,除了可作360度的旋转外,在平地更可以不费力轻易推动。此外,行李箱也可以根据外壳分为硬壳行李箱与软壳行李箱。硬壳行李箱较为耐摔,适合需要给予较多保护的行李。软壳行李箱重量通常较硬壳行李箱为轻,容量亦较有弹性。
人们在旅行当中,旅行箱内有时也需要存放一些重要的文件,或价值较高的随身用品等,因此旅行箱的保险工作就尤为重要,早期的旅行箱一般采用机械锁,但是由于机械锁需要配合钥匙使用,携带钥匙又非常不方便,而且容易遗漏,此后,市场上常用的旅行箱又采用密码锁的形式,但密码锁不能完全防止他人盗取密码,然后偷盗旅行箱,对使用者的财产安全没有充分的保障。
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旨在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背景技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指纹箱以及旅行套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般的旅行箱由于采用密码锁或者机械锁,很难充分保障使用者的财产安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指纹箱。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旅行套箱。
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指纹箱,包括箱体以及设置在箱体上的指纹锁。
进一步地,所述指纹锁设置在所述箱体的顶部或侧面。
进一步地,所述指纹锁通过面板固定在箱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面板上还设有机械锁芯。
进一步地,所述指纹锁包括贴合人体指腹的椭圆形指纹识别板,围绕指纹识别板外圈的金属环以及围绕金属环外侧的灯圈。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环为触碰开关,其与内部电源通过导线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灯圈与指纹识别板与内部电源通过导线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指纹锁设置在所述箱体侧面时,所述面板设置在所述箱体长度方向的中间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面板两侧距箱体两侧的距离均为177-178mm;
所述面板顶部和底部距箱体顶部和底部的距离分别为5mm和78mm。
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旅行套箱,包括所述的指纹箱和设置在所述指纹箱上的提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指纹箱,包括箱体以及设置在箱体上的指纹锁,采用指纹锁代替密码锁,由于密码锁需要使用者输入密码,偷盗者可以先盗取密码,然后进行偷盗,密码锁很难充分保障使用者的财产安全,而指纹锁则是以人体指纹为识别载体和手段的智能锁具,必须要使用者本人的指纹才能打开,更充分地保障了使用者的财产安全。
另外,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旅行套箱包括上述指纹箱,所以其具有上述指纹箱的所有优点,此外,由于在指纹箱上设置提手,该旅行套箱便于携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指纹箱的俯视图;
图2为基于图1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指纹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基于图2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指纹锁的原理图。
图标:100-指纹箱;101-面板;1011-指纹锁;1012-指纹识别板;1013-金属环;1014-灯圈;1015-机械锁芯;102-箱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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