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77813.7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317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4 |
发明(设计)人: | 纪建平;许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金河诚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3C3/16 | 分类号: | B03C3/16;B03C3/47;B03C3/3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60 | 代理人: | 辛鸿飞 |
地址: | 6104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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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电 玻璃钢 | ||
1.一种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除雾器壳体及导电玻璃钢除雾器本体,所述导电玻璃钢除雾器本体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的收容空间,所述导电玻璃钢除雾器本体包括导体玻璃钢阳极板、阴极系统及喷雾装置,所述导体玻璃钢阳极板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导体玻璃钢阳极板并列设置,所述导体玻璃钢阳极板为蜂窝状结构的碳纤维增强复合塑料材质,所述喷雾装置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相对上方,所述阴极系统与所述导体玻璃钢阳极板对应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极系统为阴极线为铅锑合金或SMO254材质的阴极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雾器壳体包括烟气进口、烟气出口及集尘极室,所述烟气进口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相对上方,所述烟气出口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相对下方,所述集尘极室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的收容空间,所述导电玻璃钢阳极板设于所述集尘极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玻璃钢除雾器本体还包括导流板及整流板,所述导流板及所述整流板均设于所述除雾器壳体相对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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