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光照明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83860.2 | 申请日: | 2017-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40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03 |
发明(设计)人: | 朱圣银;杨志;陈思远;靳冠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3/00;F21W101/10;F21Y115/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126 | 代理人: | 苏娟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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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照明 模块 | ||
1.一种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部,具有多个激光二极管(2),以发出激光光线;
光线处理部,设置在所述激光光线的光路方向上,且所述光线处理部包括接收所述激光光线、以使所述激光光线一次合束的一次合束单元,接收一次合束后的所述激光光线、并使所述激光光线聚焦射出的二次合束单元,以及接收聚焦后的所述激光光线、并对所述激光光线进行准直合束的光纤传递单元,还包括接收所述光纤传递单元传递的所述激光光线、并将所述激光光线转化为白色光线后发出的光线发射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合束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激光光线光路方向上的、相对于所述光源部固定设置的菱形棱镜(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菱形棱镜(4)与所述光源部之间,对应于各所述激光二极管(2)设置有准直镜(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准直镜(9)被设置成相对于所述激光二极管(2)的距离可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合束单元包括相对于所述一次合束单元固定设置的平凸柱面镜(5),所述平凸柱面镜(5)具有向所述一次合束单元方向外突的、以接收一次合束后的所述激光光线的外突曲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纤传递单元包括相对于所述二次合束单元固定设置的自聚焦光纤(6),所述自聚焦光纤(6)的输入端位于所述二次合束单元射出光线的焦点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聚焦光纤(6)的输入端设有对所述二次合束单元射出的所述激光光线进行二次聚焦的二次聚焦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发射单元包括相对于所述光纤传递单元固定设置的光色转换器(8)。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部和所述光线处理部收容在形成有容置腔的盒体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激光照明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盒体上设有对所述光源部进行散热的散热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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