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及可保护出钢的电炉炼钢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90751.3 | 申请日: | 2017-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746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8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强;吴朝阳;凌海涛;彭世恒;王海川;刘庆;王嘉乐;王旭旭;邬冬生;叶美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B22D41/12 | 分类号: | B22D41/12;C21C5/52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32207 | 代理人: | 蒋海军,胡锋锋 |
地址: | 243002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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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护 钢水 转运 装置 电炉 炼钢 系统 | ||
1.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钢包车(300)和出钢保护管,所述的钢包车(300)包括保护管调控单元(320)和钢包罐(330);上述的出钢保护管安装于保护管调控单元(320)上,保护管调控单元(320)用于调控出钢保护管在竖直方向或者水平方向移动;所述的出钢保护管包括保护套管(100)和连接套管(200),所述的连接套管(200)用于与出钢口(411)连接;所述的保护套管(100)的套管入口端(110)与连接套管(200)相连,并构成贯通的出钢保护管,所述的保护套管(100)的内径大于出钢口(411)的直径,钢水流经保护套管(100)时与保护套管(100)的内壁之间具有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管调控单元(320)包括竖直伸缩机构(321)、水平伸缩机构(322)和旋转机构(323),所述的竖直伸缩机构(321)固定安装于钢包车(300)上,水平伸缩机构(322)通过旋转机构(323)转动安装于竖直伸缩机构(321)的上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保护套管(100)为锥形管,且保护套管(100)的套管入口端(110)的内径小于套管出口端(120)的内径,且套管入口端(110)的内径大于出钢口(411)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套管(100)的管壁由外到内依次设置外壳(104)、隔热层(102)和耐火材料层(101)。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套管(200)内开设有容纳腔(210),容纳腔(210)用于套装在出钢口(411)的外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纳腔(210)的内径大于套管入口端(110)的内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套管(200)通过底部的连接底板(220)与套管入口端(110)相连,该连接底板(220)上设置有容纳凹槽(221)。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钢水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套管(200)的顶部设置有装配构件(230),所述的装配构件(230)包括引导段(231)和竖直段(232),引导段(231)用于引导连接套管(200)与出钢口(411)相配合,并使出钢口(411)定位配合于竖直段(232)。
9.一种可保护出钢的电炉炼钢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炉本体(400)和钢水转运装置,所述的电炉本体(400)上设置有出钢口(411),所述的钢水转运装置为上述权利要求1-8任一项的钢水转运装置,钢水转运装置用于将钢水转运至下一个工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可保护出钢的电炉炼钢系统,其特征在于:电炉本体(400)上设置有电炉出钢箱(410),电炉出钢箱(410)的下部设置有出钢口(411),所述的出钢口(411)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为ε,ε为电炉出钢倾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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