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04294.9 | 申请日: | 2017-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39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李彩云;苏婕;王力;张福建;王鸿军;王姗姗;张晋;髙卫光;康进伟;路兰俊;康进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东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11/04 | 分类号: | G01R1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3242 河南省新乡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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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户外 玻璃钢 电表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蒙古包,特别是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
背景技术
电力作为一种环保,清洁,转换率高的重要的能源,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电表箱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力设备上,用以安装和保护电表。现有技术中电表箱直接设置在地面上或较低位置处,裸露在外,时间久了后,很容易被外界磨花或蒙上灰尘而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长期受紫外线辐射老化而降低观察片的使用寿命,甚至有时候还可能发生被意外击碎的情况,而导致电表内进灰尘和雨水,而影响电表准确性和寿命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电表箱本体远离地面,其下部设有支撑装置,方便安装和拆卸,安全性高,防止灰尘积聚,整体采用玻璃钢材质制作,不易腐蚀,使用寿命较长,实用性较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包括电表箱本体,所述电表箱本体下部设有支撑装置,电表箱本体包括箱体,箱体上部设有保护盖,箱体下部设有连通孔I,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固定底板,固定底板上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固定托板固定连接在支撑柱上部,所述固定托板和固定底板上均设有连通孔II,支撑柱内设有空心桶,连通孔I、连通孔II和空心桶相互贯穿。
优选的是,所述保护盖呈屋脊状,保护盖包括盖顶和边框。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保护盖焊接在箱体上部。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电表箱本体和支撑装置固定连接。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箱体设有箱盖,箱盖上设有把手和警示标志。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固定托板焊接在支撑柱上部,箱体进一步固定在固定托板上。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支撑柱为圆筒状,支撑柱的高度大于50c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电表箱本体下部设有支撑装置,电表箱本体包括箱体,箱体上部设有保护盖,箱体下部设有连通孔I,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固定底板,固定底板上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固定托板固定连接在支撑柱上部,所述固定托板和固定底板上均设有连通孔II,支撑柱内设有空心桶,连通孔I、连通孔II和空心桶相互贯穿。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电表箱本体远离地面,其下部设有支撑装置,方便安装和拆卸,安全性高,防止灰尘积聚,整体采用玻璃钢材质制作,不易腐蚀,使用寿命较长,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一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另一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一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如图1-图4所示,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包括电表箱本体,所述电表箱本体下部设有支撑装置,电表箱本体和支撑装置固定连接。从而使电线、电表等危险器件远离地面,提高安全性。电表箱本体包括箱体1,箱体1上部设有保护盖2,箱体1下部设有连通孔I3,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固定底板4,固定底板4上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5,固定托板6固定连接在支撑柱5上部,所述固定托板6和固定底板4上均设有连通孔II7,支撑柱5内设有空心桶8,连通孔I3、连通孔II7和空心桶8相互贯穿。
保护盖2呈屋脊状,防止灰尘和雨水的积聚。保护盖2包括盖顶21和边框22,用于室外时盖顶21,可以防止雨水等积聚,起到保护作用。保护盖2焊接在箱体1上部,增加紧固性。箱体1设有箱盖9,箱盖9上设有把手10和警示标志,方便安装、拆卸。
固定托板6焊接在支撑柱5上部,箱体1进一步固定在固定托板6上,结构简单,安装方便,电线从空心桶8连通孔II7和连通孔I3一次穿过,最后设置在箱体1内,通过箱盖9进一步密封,外形美观的同时,实用性和安全性都得到了保障。
支撑柱5为圆筒状,支撑柱5的高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户外玻璃钢电表箱,电表箱本体远离地面,其下部设有支撑装置,方便安装和拆卸,安全性高,整体采用玻璃钢材质制作,不易腐蚀,使用寿命较长,实用性较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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