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充电的广告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08096.X | 申请日: | 2017-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105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3 |
发明(设计)人: | 钟永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科创佳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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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广告 | ||
1.一种可充电的广告机,包括机体、安装在所述机体前端面的主显示器及安装在所述机体内部的电源和信息处理控制模块,所述主显示器与所述电源和信息处理控制模块电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侧壁设有多个手机充电位;所述手机充电位包括一块L形的支架、多个用于与手机电连接的充电接头及设于所述支架上方的副显示屏;所述支架的竖直部分与所述机体的侧壁贴壁固定;所述副显示屏与所述电源和信息处理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副显示屏的背面贴壁固定于所述机体的侧壁;所述充电接头与所述电源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的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竖直部分的外端面和所述支架的水平部分上端面设有水平且平行于所述机体侧壁的防滑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的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头包括USB接头、Micro USB接头和mini usb接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充电的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条的高度大于1cm,宽度大于1cm。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充电的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条为塑料防滑条,其外壁涂设有荧光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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