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采掘机械组件和曳引绳附接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29679.0 | 申请日: | 2017-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479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M·L·格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尼斯菲格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3/54 | 分类号: | E02F3/54;E02F3/52;E02F3/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11517 | 代理人: | 吴龙瑛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掘 机械 组件 曳引绳附接 | ||
1.一种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掘机械组件包括:
铲斗,所述铲斗具有主体,所述主体具有前侧、后侧、底侧和顶侧,其中地面接合部分从所述前侧延伸,所述地面接合部分包括挖掘齿;以及
曳引绳附接组件,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被连接至所述铲斗,其中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被配置成将曳引绳直接连接至所述铲斗,并且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包括凸轮,所述凸轮具有从所述铲斗的主体的顶侧延伸的第一部分,所述凸轮具有始于所述第一部分且远离所述主体和挖掘齿延伸的第二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第一板、第二板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之间的绳索引导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绳索引导件被可移除地连接至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的尺寸和形状相同,并且彼此之间平行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绳索引导件具有C形的轮廓。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具有第一弯曲外表面,所述第二板具有第二弯曲外表面,并且所述绳索引导件具有第三弯曲外表面,其中所述第三弯曲外表面被配置成接触和引导所述曳引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弯曲外表面具有恒定的曲率半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被刚性附着到所述铲斗。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绳索引导件是第一绳索引导件,所述第一绳索引导件的外表面具有第一曲率半径,并且所述采掘机械组件包括第二绳索引导件,所述第二绳索引导件的外表面具有第二曲率半径,其中所述第二曲率半径与所述第一曲率半径不同,并且所述第一绳索引导件能够用所述第二绳索引导件替换。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绳索引导件的外表面与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外表面之间存在恒定的间隙。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间隙形成通道,所述通道被配置成接纳所述曳引绳。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还包括被连接至所述凸轮的D形块。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是第一凸轮,其中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包括第二凸轮,并且所述D形块在所述第一凸轮和所述第二凸轮之间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D形块包括通道,所述通道被配置成接纳所述曳引绳。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是第一通道,并且所述D形块包括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被配置成接纳所述曳引绳。
1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还包括被配置成接纳所述曳引绳的销,其中所述销在所述凸轮的第一部分内、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之间延伸。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采掘机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销沿着纵轴对齐,其中所述销包括槽,所述槽至少部分围绕所述销延伸,相对于所述纵轴成一倾斜角。
18.一种曳引绳附接组件,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配置成被改装到采掘机械的铲斗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绳附接组件包括:
凸轮,所述凸轮具有第一板、第二板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之间的绳索引导件;以及
凸轮支撑结构,用于将所述凸轮连接至所述铲斗。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曳引绳附接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支撑结构包括凸轮支架,所述凸轮支架具有凸缘,所述凸缘被配置成连接至在所述铲斗上的凸缘。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曳引绳附接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支撑结构包括俯仰曲柄,所述俯仰曲柄在销连接处被连接至所述凸轮并且被配置成连接至所述铲斗上的凸缘。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曳引绳附接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支撑结构包括支撑臂,所述支撑臂被连接至所述凸轮,并且被配置成连接至所述铲斗上的凸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哈尼斯菲格技术公司,未经哈尼斯菲格技术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22967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