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45182.8 | 申请日: | 2017-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521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5 |
发明(设计)人: | 丁颖峰;王卿泳;陈仕天;颜燕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C25/00 | 分类号: | D06C25/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5204 | 代理人: | 傅家强 |
地址: | 362200 福建省泉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拉边机 安全 保护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拉边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布料在进行缝纫等处理时需要对布料进行拉直,为减少人工成本,一般会采用拉边机对布料进行前处理。现有的生产设备需要人工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布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暂停缝纫机与拉边机,二是布料出现缺陷时及时暂停缝纫机与拉边机,例如布料出现拼接痕、层叠等凸起缺陷,在快速通过缝纫机时可能会导致缝纫机断针,为保证安全生产需人工将其调整通过。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需要工人时刻注意设备工作状况,耗费较多精力。
实用新型内容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架、翘板、接触感应装置、检布辊,所述的翘板通过旋转轴设于工作架上,所述的接触感应装置设于翘板两端,所述的检布辊与翘板连接且设于旋转轴一侧。
进一步的,翘板由两段短翘板部分重叠拼接而成。
进一步的,还设有用于提供检布辊向下压力的压辊装置,所述的压辊装置设于工作架上。
进一步的,压辊装置为拉力弹簧,所述的拉力弹簧一端连接工作架,另一端连接翘板、且布置于与检布辊相反的一侧。
进一步的,接触感应装置包括触杆与触片,所述的触杆设于翘板两端,所述的触片固定于触杆正下方的工作架上。
进一步的,触杆可调整伸出长度的设于翘板两端。
进一步的,还设有声光报警装置,所述的声光报警装置与接触感应装置电连接。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拉边机保护装置,保障安全生产,缺布、布料缺陷情况下可自动对设备停机处理,减少了人工看守设备的负担,一人可同时照看多台设备,节省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布缺陷情况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布缺失情况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参照图1至图4所示,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工作架1、翘板2、接触感应装置3、检布辊4,拉力弹簧5、声光报警装置,翘板2通过旋转轴21设于工作架1上,翘板2由两段短翘板部分重叠拼接而成,接触感应装置3设于翘板2两端,两个接触感应装置3分别为布缺失感应器3a和布缺陷感应器3b,接触感应装置3包括触杆31与触片32,触杆31可调整伸出长度的设于翘板2两端,触片32固定于触杆31正下方的工作架1上,检布辊4与翘板2连接且设于旋转轴21一侧,拉力弹簧5一端连接工作架1,另一端连接翘板2、且布置于与检布辊4相反的一侧,拉力弹簧5用于提供检布辊4向下压力,声光报警装置与接触感应装置3电连接。
一种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其使用步骤如下:
步骤一,将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于生产设备之前,并将接触感应装置3与生产设备电连接,将布料先通过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再通过生产设备,两个接触感应装置3分别为布缺失感应器3a和布缺陷感应器3b;
步骤二,启动设备,布料在检布辊4下移动,正常工作时,位于翘板两端的两个接触感应装置3保持未触发状态;
步骤三,当布料将使用完时,检布辊4下降,翘板2向布缺失感应器3a方向倾斜,触杆31与触片32接触,布缺失感应器3a触发使生产设备停止且启动声光报警器;当布料存在拼接、层叠等隆起缺陷时,布料通过检布辊4将检布辊4提升,翘板2向布缺陷感应器3b方向倾斜,触杆31与触片32接触,布缺陷感应器3b触发使生产设备停止且启动声光报警器;
步骤四,人工对其进行工况调整后再次启动设备。
通过调整触杆31的伸出长度以增加或减少其与触片32的间距,来适应不同厚度的布料在该拉边机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
参照图1至图4所示,上述一种拉边机保护装置,保障安全生产,缺布、布料缺陷情况下可自动对设备停机处理,减少了人工看守设备的负担,一人可同时照看多台设备,节省人工成本。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未经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245182.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