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34830.7 | 申请日: | 2017-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571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1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戴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海融科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77 | 代理人: | 陈志超,罗尹清 |
地址: | 5282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石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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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影像 功能 智能 眼镜 | ||
1.一种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镜框、支架、摄像头和透明显示屏模组,所述支架分别设置于镜框的两端,所述透明显示屏模组设置于镜框上与所述摄像头连接,其中,所述透明显示屏模组还包括镜组和密封固定外壳,所述密封固定外壳设置于镜组外部并包覆所述镜组,所述镜组还包括第一凸透镜、透明显示屏和第一凹透镜,所述第一凸透镜设置于所述透明显示屏前方,所述第一凹透镜设置于透明显示屏后方,所述第一凹透镜的外侧设置为平面,使第一凹透镜的第二主焦点与第一凸透镜的第一主焦点重合,形成伽利略式反望远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组的第一凹透镜平面侧还设置有以平面侧为对称轴对称的第二凹透镜和第二凸透镜,形成对称式的光学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透镜为第一正焦距菲涅尔透镜,所述第二凸透镜为第二正焦距菲涅尔透镜,所述第一凹透镜为第一负焦距菲涅尔透镜,所述第二凹透镜为第二负焦距菲涅尔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正焦距菲涅尔透镜外侧还紧贴设置有触摸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显示屏模组后方设置有近视镜片或远视镜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框和支架设置为腔体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腔体内还设置有电池组件,所述电池组件用于给智能眼镜供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为条状的蓄电池。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框的中间位置还设置有照明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3D影像功能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为LED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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