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57775.3 | 申请日: | 2017-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593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樊增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长宏皮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3/00 | 分类号: | A45C3/00;A45C13/02;A45C13/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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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于 固定 物品 | ||
1.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包括男包主体(1)、手提带(2)、肩带(3),所述男包主体(1)设有第一夹层(4)和第二夹层(5),所述第一夹层(4)上端边缘部分缝合有第一松紧口(6),所述第二夹层(5)中部末端缝合有三个卡包(7),所述第二夹层(5)中部中端设有充电器包(8),所述充电器包(8)上端胶接有位于第二夹层(5)外侧的USB接口(9),所述USB接口(9)下端连接有位于充电器包(8)内部的USB线(10),所述第二夹层(5)前端中部缝合有小物品带(11),所述男包主体(1)上部缝合有打开口(1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提带(2)设有半圆形带(13)和长方形带(14),所述长方形带(14)为松紧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开口(12)中部缝合有拉链(15),所述拉链(15)一端安装有拉锁(16)。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包(7)上端缝合有第二松紧口(17),所述卡包(7)大小为5*8到6*9厘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包(8)大小为10*15到12*18厘米,所述充电器包(8)上端缝合有第三松紧口(18)。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物品带(11)下部缝合有位于第二夹层(5)前端中部的收纳袋(19),所述小物品带(11)为间隔1-1.5厘米竖向缝合于第二夹层(5)前端中部的松紧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肩带(3)两端分别设有圆形孔(20),所述圆形孔(20)上分别套接有卡勾(21)。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固定物品的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男包主体(1)上部两端缝合有圆形布孔(22),所述圆形布孔(22)套接有圆环(23),所述圆环(23)与卡勾(21)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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