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66799.5 | 申请日: | 2017-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968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1 |
发明(设计)人: | 刘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明 |
主分类号: | G06Q20/18 | 分类号: | G06Q20/18;G06Q20/32;G06Q50/12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11 | 代理人: | 张清彦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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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互联网 二维码 技术 餐饮 智能 收费 管理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包括移动终端和服务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二维码收费机和自动售票机,所述二维码收费机和所述自动售票机通过互联网和服务器连接,所述自动售票机包括二维码打印装置,打印纸质二维码饭票,所述二维码收费机包括二维码识别装置,识别所述移动终端和所述纸质二维码饭票的二维码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码收费机包括壳体、扫码控制器、摄像头、LED灯、网络适配器、主控制器和触摸屏,所述触摸屏设在所述壳体的上方,所述摄像头和所述LED灯设在所述壳体的前端,所述扫码控制器和所述主控制器设在所述壳体内部的电路板上,所述扫码控制器与所述摄像头连接,所述主控制器分别与所述触摸屏、LED灯、网络适配器和所述扫码控制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售票机包括外壳、触摸控制屏、纸币接收器、纸币识别器、二维码扫码器、二维码打印装置和控制系统,所述触摸控制屏倾斜地设在所述外壳正面上方,所述纸币接收器设在所述外壳内部,所述外壳上设有开口,所述纸币接收器与该开口联通,所述纸币识别器与所述纸币接收器连接,所述控制系统分别与所述触摸控制屏、纸币识别器、二维码扫码器和二维码打印装置连接,所述外壳上还设有打印出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售票机还包括纸币传输器和纸币存储箱,所述纸币传输器与所述纸币接收器和所述纸币识别器连接,所述纸币传输器与所述纸币存储箱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硬币存储箱、硬币接收开口、硬币识别器和硬币传输通道,所述硬币传输通道将所述硬币接收开口与所述硬币存储箱导通,所述硬币识别器识别硬币的真伪。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互联网及二维码技术的餐饮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高度为1.5~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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