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69268.1 | 申请日: | 2017-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434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李献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慧存大数据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成都金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1218 | 代理人: | 袁英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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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大中型 规模 视频 监控 系统 | ||
1.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天线(1)、扩音器(2)、固定平台(3)、半圆形支架(4)、摄像机(5)、LED补彩灯(6)、升降杆(7)、六边形柱体(8)和底座(13);
所述的天线(1)与扩音器(2)分别固定在固定平台(3)上方,固定平台(3)下方与半圆形支架(4)上端相连接,半圆形支架(4)中间固定有摄像机(5);半圆形支架(4)的下端与升降杆(7)的上端相连接,升降杆(7)上还固定有LED补彩灯(6),升降杆(7)的通过六边形柱体(8)与底座(13)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13)内部分为三层从上往下依次为第一层(9)、第二层(12)和第三层(15);底座(13)内还有套筒(10),套筒(10)的上端与六边形柱体(8)的下端相连接,套筒(10)与底座(13)的连接处还设有卷线盘(1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13)内部的第一层(9)安装有主机设备(11)、第二层(12)和第三层(15)分别安装有四块电池(14);底座侧面下方预留了网线接口和充电接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13)呈六边形,侧面有可开合舱门,底座中心部分为U字型承重柱(18),承重柱腔体中内嵌了套筒(1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卷线盘(16)用于汇集杆体内的网线、电源线,可根据杆体的升降自动放线或卷线。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四块电池(14)为12V 100AH蓄电池,可支持设备连续运作48小时。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中型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层(15)下方和底座(13)地板之间有空层(17),用于摆放配重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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