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78475.3 | 申请日: | 201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041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林志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志国 |
主分类号: | B60S3/00 | 分类号: | B60S3/00;B60S3/04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5219 | 代理人: | 林祥翔,吕元辉 |
地址: | 364000 福建省龙***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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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轨道交通 车辆 清洁 装置 | ||
1.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遮蔽体、伸缩机构和吸净机构,所述的遮蔽体具有容纳整体或部分吸净机构的存储空间;吸净机构与伸缩机构联接,伸缩机构移动吸净机构,使吸净机构的整体或部分伸出或缩回遮蔽体的存储空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洗刷机构,所述的洗刷机构可整体或部分容纳于遮蔽体的存储空间内;洗刷机构与伸缩机构联接,伸缩机构移动洗刷机构,使洗刷机构的整体或部分伸出或缩回遮蔽体的存储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净机构、洗刷机构均与伸缩机构联接,使得吸净机构与洗刷机构联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设置于轨道一侧或两侧的路基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洗刷机构的洗刷覆盖面与吸净机构吸净覆盖面一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洗刷机构的洗刷覆盖面包括待清洁车辆侧面月台高度线,或包括月台高度线以下的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伸缩机构包括水平伸缩机构和旋转举升机构,伸缩机构以水平移动结合旋转举升移动的方式移动吸净机构机构,使吸净机构机构的整体或部分伸出或缩回遮蔽体的存储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净机构包括风机、通风管和吸气槽,所述的吸气槽经由通风管与风机联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集液箱,所述集液箱与风机联通。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吸式轨道交通车辆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洗刷机构包括喷液管或者刷辊,所述的刷辊由转轴带动旋转,所述的喷液管上设有喷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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