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单次拍摄呈现3D影像的双机头X光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49692.7 | 申请日: | 2017-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570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5 |
发明(设计)人: | 张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精灵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V5/00 | 分类号: | G01V5/0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37218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001 山东省济南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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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单次 拍摄 呈现 影像 双机 | ||
1.一种可单次拍摄呈现3D影像的双机头X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1210);
所述外壳(1210)前侧开设有两个X射线出光头(1201);
所述外壳(1210)内设有双头X射线发射球管(1202)、铅板(1203)、控制电路板(1204)和电池模块(1205),所述双头X射线发射球管(1202)的两个X光射线发射端与所述两个X射线出光头(1201)连接,所述双头X射线发射球管(1202)的另一端顶住所述铅板(1203),所述双头X射线发射球管(1202)、所述控制电路板(1204)均与所述电池模块(1205)连接,所述双头X射线发射球管(1202)和所述控制电路板(1204)连接;
所述外壳(1210)后侧设有显示模块(1206)和控制面板模块(1207),所述控制面板模块(1207)、所述显示模块(1206)均与所述控制电路板(1204)连接,所述控制面板模块(1207)上设有无线发射线(120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机头X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面板模块(1207)上设有信号指示灯(120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机头X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铅板(1203)固定在所述外壳(1210)内设置的卡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机头X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块(1206)为OLED显示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机头X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面板模块(1207)上设有通信模块,所述控制面板模块(1207)通过所述通信模块与上位机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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