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支撑架式防夹头发雨伞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73383.3 | 申请日: | 2017-05-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411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高智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智勇 |
主分类号: | A45B25/00 | 分类号: | A45B25/00;A45B25/14 |
代理公司: | 武汉今天智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2228 | 代理人: | 邓寅杰 |
地址: | 430212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撑 架式 夹头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雨伞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到一种无支撑架式防夹头发雨伞。
背景技术
伞是一种遮阳或遮蔽雨、雪的工具。一般用油纸、油布或塑料布等做成。雨伞的英文Umbrella来自拉丁文的Umbra,有遮阳、阴影处的意思。伞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他可用作骨架的材料与缠线。使用时以手将之举起,虽然伞在最初发明时的主要目的,是用来阻挡阳光,但是现在最常被当作雨天挡雨的工具。
目前的雨伞基本采用钢筋骨架和伞布组成,钢筋骨架包括有伞布上的筋骨,以及用于支撑筋骨的支撑架,支撑架为一个可收缩的结构,在上面设置有多个铰接点,在正常使用时,人的头部正好处于支撑架的位置,因此非常容易发生支撑架的铰接点的夹头发现象。尤其是对于一些劣质雨伞,或者是习惯性举伞高度部高的人士,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对人造成了一些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不良影响。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在使用过程中防止发生夹头发现象,减少对人身的伤害的无支撑架式防夹头发雨伞。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无支撑架式防夹头发雨伞,包括有伞柄和伞布,伞布表面设置有放射状的筋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筋骨为空心管状结构,筋骨内端伸入伞柄中,外端设置有一个空心球,空心球连接有钢丝绳,钢丝绳穿过筋骨连入伞柄中;所述的伞柄为空心结构,伞柄上套接有一个套筒,套筒可在伞柄上竖直滑动,套筒的顶端连接来自筋骨的钢丝绳,套筒的底端设置有一个卡槽;所述的伞柄底部还安装有一对与套筒相匹配的卡扣,卡扣为扭簧式翻转结构,从两边卡紧卡槽。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的卡扣包括有底座和卡钩,卡钩铰接在底座上,并在铰接的轴上设置扭簧自动复位,卡钩的末端在自然状态下卡紧卡槽,施力作用下翻转松开卡槽。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的伞柄的顶端内部还设置有导轮,导轮上穿过有钢丝绳,用于对钢丝绳进行引导。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的空心球的直径大于筋骨的直径,空心球在伞撑开的时候压紧筋骨末端,收拢的时候为自由松弛状态。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的筋骨为硬质塑料管制成,筋骨的数目为6-8根。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是取消了支撑架,将雨伞的打开改为钢丝绳拉动筋骨张开,收拢时只需要松开钢丝绳,即可在伞布自重作用下实现收拢。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容易,能够在使用过程中防止发生夹头发现象,减少了对人身的伤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立体图;
图中:1伞柄 2伞布 3筋骨 4空心球 5套筒 6卡扣 7导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清楚地被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所示无支撑架式防夹头发雨伞,包括有伞柄1和伞布2,伞布2表面设置有放射状的筋骨3,筋骨3为硬质塑料管制成,数目为八根,筋骨3内端伸入伞柄1中,外端设置有一个空心球4,空心球4连接有钢丝绳,钢丝绳穿过筋骨3连入伞柄1中;所述的伞柄1为空心结构,伞柄1上套接有一个套筒5,套筒5可在伞柄1上竖直滑动,套筒5的顶端连接来自筋骨3的钢丝绳,套筒5的底端设置有一个卡槽;所述的伞柄1底部还安装有一对与套筒5相匹配的卡扣6,卡扣6为扭簧式翻转结构,从两边卡紧卡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卡扣6包括有底座和卡钩,卡钩铰接在底座上,并在铰接的轴上设置扭簧自动复位,卡钩的末端在自然状态下卡紧卡槽,施力作用下翻转松开卡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伞柄1的顶端内部还设置有导轮7,导轮7上穿过有钢丝绳,用于对钢丝绳进行引导。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空心球4的直径大于筋骨3的直径,空心球4在伞撑开的时候压紧筋骨3末端,收拢的时候为自由松弛状态。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智勇,未经高智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47338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