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90755.3 | 申请日: | 2017-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112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4 |
发明(设计)人: | 韩仑;马海涛;郭付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永达天恒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H04N5/28 |
代理公司: | 北京恩赫律师事务所11469 | 代理人: | 赵文成 |
地址: | 101111 北京市通州区光***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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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模块化 大型 媒体 电视直播 制作 方舱组 | ||
1.一种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由若干个相同或不同功能且能够与卡车自装卸配合的电视转播舱组合构成,所述电视转播舱包括核心设备舱、整备舱、演播室舱和/或导演舱;
所述核心设备舱包括用于可拆卸放置核心设备的机柜区,用于对电视转播提供设备支持,所述整备舱包括存储间和客人休息间,用于存储电视转播设备和客人休息,所述演播室舱用于主持人现场播报,所述导演舱包括导演区和音频区,用于导演进行节目制作和为整体方舱组提供音频支持;
所述电视转播舱的底部设置有使所述电视转播舱相对卡车旋转90°的升起及转动机构,所述电视转播舱的下部四角位置均设置有液压支撑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设备舱、整备舱和2个导演舱围成四边形院落结构,所述核心设备舱与整备舱分别设置在四边形院落的一个相对两侧边处,2个所述导演舱分别设置在四边形院落的另一个相对两侧边处,任意两个舱体之间预留有用于工作人员出入的通道,所述演播室舱沿平行所述核心设备舱方向架设在所述核心设备舱与2个导演舱之间的空隙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设备舱还包括人区,所述人区与机柜区采用独立的空调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中任一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演播室舱靠近四边形院落内部的一侧为扩展侧,所述扩展侧的舱壁为上下对开合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展侧的舱壁内侧固定设置有隔音双层玻璃,所述扩展侧的舱壁的下开合结构的边缘设置有围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展侧的对侧舱壁内部设置有室外型显示器和与所述室外型显示器相配合的支架,所述扩展侧的对侧舱壁内部还设置有能够使所述室外型显示器上下升降的升降机构;
所述演播室舱的顶部设置有与所述室外型显示器相适应的长条形槽口,所述槽口处设置有能够打开和闭合的槽口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演舱的上部外表面的边缘设置有围栏,所述演播室舱与所述导演舱的上部外表面的对应侧壁上设置有进出门,所述导演舱的上部围栏区域与所述演播室舱的围栏区域通过所述进出门形成封闭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演舱的一侧设置有通向所述导演舱舱体顶部的开拆卸步行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转播舱的舱体为侧拉箱。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模块化大型融媒体电视直播制作方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设备舱、整备舱和2个导演舱中的1个或多个的外部均设置有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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