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灭火器箱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33470.3 | 申请日: | 2017-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504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2 |
发明(设计)人: | 杨文明;周梦秋;张露;雷雨;曾有信;关增武;刘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13/76 | 分类号: | A62C13/7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张洋,黄健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灭火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油田石油灭火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灭火器箱。
背景技术
灭火器箱专门用于长期固定存放手提式灭火器的箱体,是商场、工厂、仓库、办公楼、车站和码头等场所必备的消防器材,箱体使用薄钢板、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造,具有牢固和美观的特点。
现有的灭火器箱按照放置方式分为置地式和嵌墙式,或是按照开启方式分为开门式和翻盖式。其中,翻盖式灭火箱主要包括顶部盖板和可活动竖板以及内置箱体,其中内置箱体用于放置灭火器,而顶部盖板和可活动竖板与内置箱体连接,两者均需要手动打开,才能顺利取出灭火器。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手动打开顶部盖板和可活动竖板打开步骤较多,延长了灭火器的取出时间,造成无法及时灭火,使得小火灾蔓延成大火灾,并且极易划伤灭火人员。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灭火器箱,能利用杠杆原理快速快速打开盖板取出灭火器,有利于快速灭火。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灭火器箱,用于存放灭火器,包括盖板、箱体和连动组件。
灭火器放置在箱体的腔体内,箱体顶部设有用于取出灭火器的开口,盖板的一个侧边铰接在箱体的第一侧壁顶端,并盖设在开口上。
连动组件设置在腔体中,连动组件包括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伸出箱体外部并形成踩踏端,第一连杆的第二端与第二连杆的第一端铰接,第二连杆的第二端抵接在盖板底部,第一连杆的第二端可随第一连杆的第一端的下降而抬起,以带动第二连杆沿竖直方向移动,并推动盖板转动。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箱体的与第一侧壁相对的第二侧壁上还设有用于取出灭火器的槽口,槽口上盖设有可活动竖板。
可活动竖板的底端与第二侧壁铰接,在盖板盖合时,可活动竖板的顶端卡设在盖板的内沿。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从第二侧壁伸出。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从与第二侧壁相连的侧壁伸出。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箱体的腔体内部还设有用于放置灭火器的内筒,内筒固定设置在箱体内壁上。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箱体的腔体内部还设有用于放置灭火器的内筒,内筒的筒口处设有挂钩,以使内筒挂设在腔体内部。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可活动竖板所在平面与箱体的底板所在平面夹角为钝角。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第一连杆与箱体的底板内壁之间还设有支架,第一连杆铰接在支架上,以使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以及第一连杆的第二端绕支架与第一连杆的铰接点转动。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第一连杆与箱体之间还连接有至少一个复位弹簧。
在上述灭火器箱中,优选的是,箱体内壁还设有沿竖直方向的限位套筒,第二连杆穿设在限位套筒内部,以在限位套筒内沿竖直方向上下移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火器箱,通过第一连杆、第二连杆、支架组成的连动组件实现了灭火人员向踩踏端施力,即可快速打开灭火器箱的盖板,取出灭火器用于灭火,简化了灭火器的取出步骤,节省取出时间,有利于及时灭火。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灭火器箱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灭火器箱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盖板; 20-箱体;
30-连动组件; 40-可活动竖板;
50-内筒; 21-第一侧壁;
22-第二侧壁; 31-第一连杆;
32-第二连杆; 33-支架;
34-复位弹簧; 35-限位套筒;
311-踩踏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53347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杯托以及车辆
- 下一篇:一种便捷上货、卸货的AGV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