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55067.0 | 申请日: | 2017-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459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5 |
发明(设计)人: | 蒋琴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A63B69/00 | 分类号: | A63B69/00;A63B71/00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2112 | 代理人: | 张希睿 |
地址: | 211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田径 教学 训练 辅助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训练辅助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田径运动时体育运动中最大的一个项目,它包括五大类的很多的单项,是任何大型运动会中比赛项目最多,参赛运动员最多的项目。在跑步类的田径运动中,耐力和爆发力水平是衡量一个运动员的竞技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田径运动员在进行跑步训练时,通常会使用到跑步伞来增加起跑以及跑步过程中的负荷,以达到训练自身耐力和爆发力的目的;然而现有的跑步伞在起跑前是没有展开了,运动员每次起跑时都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去调整跑步伞的姿态,来提高起跑后跑步伞展开的成功率,但实际训练的过程中,即使如此跑步伞还是容易受到风力等因素的影响,其展开率依旧处于较低的水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下端四角处连接有四个行走轮,且位于底座后端的两个行走轮上连接有刹车板,所述底座上端竖直连接有第一龙门支架和第二龙门支架,所述第一龙门支架和第二龙门支架平行设置,且第一龙门支架位于第二龙门支架的前侧,所述第一龙门支架横梁的向下侧设有跑步伞,所述跑步伞包括伞体、拉绳和背带,所述伞体由四个锥形的伞帽组成,四个所述伞帽的前端构成田字形,且伞体的前端四角和伞帽的后端均连接有挂环,所述第一龙门支架和第二龙门支架立柱的侧壁上均设有与挂环配合连接的挂钩,所述挂钩包括垂直连接在龙门支架立柱上的横杆,所述横杆转动连接有用于阻挡挂环的挡板;所述伞体的中部连接有主拉绳,伞体前端四角处连接有副拉绳,且副拉绳的另一端与主拉绳连接,所述主拉绳远离伞体的一端与背带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龙门支架远离第一龙门支架的一端连接有推杆。
优选的,所述行走轮采用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第一龙门支架的下端与底座为可拆卸式连接。
优选的,所述横杆远离龙门支架的一端设有开槽,所述开槽左右两侧的侧壁上均嵌设有轴套,所述挡板的一端位于开槽中,且挡板的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一端延伸至轴套中,且转轴上套设有扭力弹簧,所述扭力弹簧一端与横杆连接,且其另一端与挡板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底座上设置两个龙门支架,并将跑步伞分开成四个伞帽,再将四个伞帽与两个龙门连接,可使得跑步伞保持展开状态,同时减小了风力等因素对跑步伞展开的影响;在运动员跑步教学的过程中,该装置有效的提高了运动员起跑后跑步伞展开的成功率,且无需教练员来辅助进行训练;此外,该装置方便对跑步伞进行固定,运动员无需每次起跑都耗费许多时间去调整跑步伞的姿态,有效的提高了运动员训练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中跑步伞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中挂钩的俯视图。
图中:1底座、2行走轮、3刹车板、4第一龙门支架、5第二龙门支架、6伞体、7伞帽、8挂环、9挂钩、10主拉绳、11副拉绳、12横杆、13挡板、14推杆、15背带、16扭力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田径教学用训练辅助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下端四角处连接有四个行走轮2,且位于底座1后端的两个行走轮2上连接有刹车板3,行走轮2采用万向轮,提高装置的移动性;底座1上端竖直连接有第一龙门支架4和第二龙门支架5,第一龙门支架4和第二龙门支架5平行设置,且第一龙门支架4位于第二龙门支架5的前侧,第一龙门支架4横梁的向下侧设有跑步伞。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未经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55506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跏趺练习器
- 下一篇:一种散打教学用训练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