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92451.8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405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袁娇娇;严莹;许兰兰;火映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1N3/12 | 分类号: | G01N3/12 |
代理公司: | 南京钟山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2252 | 代理人: | 戴朝荣 |
地址: | 210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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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测定 水平 荷载 作用 承载力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混凝土检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的装置。
背景技术
柱的水平承载力是混凝土的重要材料属性,但目前尚无统一适用的性能测试设备,即使对同种类型的混凝土材料,不同研究人员所得的试验结果往往存在一定差异,同时,现有的多种测试装置结构复杂、操作不便,且不能满足大型构件的测量需求,在测试完成后往往自身设备的损耗较大。因此,有必要开发一种简单、适用的大型承载力测定装置,为科学研究和工程质量检测提供可靠保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的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柱试件、底座、作动器、反力架、力传感器、砼基础、钢箱和钢梁支架;所述柱试件和底座均为长方体混凝土块,柱试件安装在底座上,底座固定在水平面上;所述作动器固定在反力架上,朝柱试件施力,作动器的施力面安装有力传感器;所述砼基础固定在水平面下,所述钢箱为中空的长方体结构,钢箱的底部预埋在砼基础中,钢箱的顶部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与钢梁支架相适配;所述钢梁支架垂直安装在反力架和柱试件之间,钢梁支架的底部穿过安装孔并固定在钢箱中,钢梁支架的中部开设有与作动器相适配的水平通孔,作动器穿过水平通孔并固定在钢梁支架中。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所述力传感器通过信号线连接到静态测试分析系统,所述静态测试分析系统连接到计算机。
所述柱试件与底座一体浇筑而成。
所述底座通过螺栓固定在水平面上。
所述作动器通过油管连接到油泵。
所述钢梁支架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箱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紧凑,易于施工,适用于大型构件的承载力检测,并且能够重复使用,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钢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钢梁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的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的装置,包括柱试件1、底座2、作动器3、反力架4、力传感器5、砼基础6、钢箱7和钢梁支架8。
柱试件1和底座2均为长方体混凝土块,底座2具有较大的横截面,柱试件1安装在底座2上,底座2通过螺栓固定在水平面9(如地面)上,柱试件1与底座2一体浇筑而成。
作动器3采用液压式,通过油管14连接到油泵15。作动器3上设置有锚杆,通过螺栓固定在反力架4上,用于朝柱试件1施力,而反力架4提供反力,作动器3的施力面安装有力传感器5。传感器5通过信号线连接到静态测试分析系统12,静态测试分析系统12连接到计算机13,将收集的力信号传输给计算机13。
考虑到装置中各构件的重量都很大,此处特意设计了砼基础6、钢箱7和钢梁支架8的组合,用于分担作动器3的重量。砼基础6固定在水平面9下,钢箱7为中空的长方体结构,底部预埋在砼基础6中,如图2所示,钢箱7的顶部设有安装孔10,安装孔10与钢梁支架8相适配,钢箱7的设置能够避免钢梁支架8直接固定在砼基础6上,使钢梁支架8能够多次重复使用,节约材料成本。钢梁支架8垂直安装在反力架4和柱试件1之间,用于直接支撑作动器3,钢梁支架8的底部穿过安装孔10并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箱7中。如图3所示,钢梁支架8的中部开设有与作动器3相适配的水平通孔11,作动器3穿过水平通孔11并固定在钢梁支架8中。
使用该装置测定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承载力时,启动油泵15,作动器3对柱试件1施加水平荷载,力传感器5直接测量受力情况,并依次传输给静态测试分析系统12和计算机13,计算机13处理得到柱试件1的承载力,并显示出来。该装置充分考虑到了构件的重量承载和材料成本,尤其适用于大型构件的承载力测定。
需要注意的是,实用新型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前”、“后”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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