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终端设备与AR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01063.1 | 申请日: | 2017-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209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豆子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2 | 分类号: | H04N13/02;H04N13/04;H04N5/225;H04M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张洋,刘芳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终端设备 ar 系统 | ||
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摄像头模组、第二摄像头模组、处理器与显示屏;
其中,所述显示屏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5厘米,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分别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所述处理器用于将所述显示屏显示的内容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和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拍摄到的内容进行结合,以实现增强显示AR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连接器;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分别与所述连接器电连接,所述连接器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之间的距离为6厘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
其中,所述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设置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的外表面上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的外表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第一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与第二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
其中,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设置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的外表面上,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盖板玻璃设置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的外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前壳与后盖板;所述前壳与所述后盖板相互扣合,形成一腔体;所述处理器设置于所述腔体内,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和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设置于所述后盖板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沿所述后盖板的横向设置;或者,
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沿所述后盖板的竖向设置;或者,
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沿所述后盖板的对角线设置。
8.一种增强显示AR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AR盒子与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终端设备;
所述AR盒子包括:前壳、后盖板、第一透镜以及第二透镜;所述前壳与所述后盖板相互扣合,形成一腔体,所述终端设备设置于所述腔体中,所述第一透镜设置于所述后盖板的左侧,所述第二透镜设置于所述后盖板的右侧,所述第一透镜用于使用户观看所述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中左侧显示的内容,所述第二透镜用于使所述用户观看所述终端设备的显示屏中右侧显示的内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AR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AR系统还包括连接部件;所述连接部件用于将所述AR系统连接至所述用户的头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60106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容电阻并联焊接机
- 下一篇:焊装生产线车型焊装切换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