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民用突发事件应急防卫用炫目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01086.2 | 申请日: | 2017-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473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7 |
发明(设计)人: | 于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宏开电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1H13/00 | 分类号: | F41H13/00;G08B15/00;F21V23/04;F21V33/00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65105 | 代理人: | 周星莹,汤建武 |
地址: | 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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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民用 突发事件 应急 防卫 炫目 | ||
1.一种民用突发事件应急防卫用炫目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炫目灯、固定筒、报警处理装置、第一微动开关和第二微动开关,固定筒通过紧固螺钉固定安装在固定物上,炫目灯位于固定筒内,第一微动开关通过第一电缆与报警处理装置电连接,第二微动开关通过第二电缆与报警处理装置电连接,报警处理装置通过第三电缆与炫目灯的控制端电连接;固定筒的下端与固定物之间设有夹层,第一微动开关和第二微动开关均位于夹层内,第一微动开关的触点与固定物接触,第二微动开关的触点穿过夹层与炫目灯的底端接触,第一电缆、第二电缆、第三电缆均穿过夹层,夹层中填充有胶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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